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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42 发布机构: 平溪乡 成文日期: 2016-09-30
发布时间: 2016-09-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平府〔2016〕43号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溪乡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富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雪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侯国丽 司法所干部

  成 员:赵顺义 财政,民政所负责人

  雷翔元 农业站站长

  孙小明 林业站站长

  赵家进 乡卫生院院长

  李永斌 计生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永斌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业务。

  2016年6月23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 创建 领导小组

  抄送:区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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