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42 | 发布机构: 平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平府〔2016〕43号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溪乡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富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雪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侯国丽 司法所干部
成 员:赵顺义 财政,民政所负责人
雷翔元 农业站站长
孙小明 林业站站长
赵家进 乡卫生院院长
李永斌 计生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永斌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业务。
2016年6月23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 创建 领导小组
抄送:区计生局。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
为扎实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平溪乡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富强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张雪芬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侯国丽 司法所干部
成 员:赵顺义 财政,民政所负责人
雷翔元 农业站站长
孙小明 林业站站长
赵家进 乡卫生院院长
李永斌 计生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永斌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业务。
2016年6月23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 创建 领导小组
抄送:区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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