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溪乡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46 | 发布机构: 平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平委发〔2015〕47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溪乡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开办发)19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比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广开办发〔2015〕20号)文件要求和区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会有关要求,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平溪乡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主动作为,成立专项指导工作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把要求层层传递到组到户,全面进行核查。二是强化责任。逐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核查,举一反三,杜绝虚假现象发生。对工作中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工作开展的具体办法及要求
(一)开展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比对工作
1、与公安部门比对。重点核实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户主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准确、户籍所在地是否真实,以及户主及家庭成员是否属于同一个户口薄(有无分户问题)。
2、与房管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以及在城镇自建住房等信息。
3、与财政、人设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
4、与交管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购买汽车等信息。
5、与工商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等信息。
6、与残联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残疾证是否真实,是否有漏录系统的残疾人等信息。
7、与民政部门比对。重点核实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是否一致等信息。
8、与住建部门比对。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信息与住建部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两个系统中的危房信息是否一致。
(二)清退不合格贫困户
经比对,凡有一下情形的贫困户应立即清退:
1、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者在城镇自建住房的;
2、属财政供养人员;
3、购买汽车的;
4、经营公司的、在县城或乡镇营业的个体工商户;
5、残疾证号不真实的;
6、身份证重复的。
(三)新增贫困户
1、部分低保户家庭;
2、突发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给家庭造成重创和负担,缺乏劳动力且无收入来源的特殊家庭;
(四)要求
工作组成员必须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并把每个贫困户的住房等情况拍摄成影像图片,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评审大会,最后将影像资料和大会签到册、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三、时间要求
各村要在11月8日之前全面完成清查和村民代表大会评审工作,11月9日之前上报乡文春和处,乡扶贫办公室11月10日之前上报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办公室。
附件1:平溪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广元市朝天平溪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附件1
平溪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溪乡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开办发)19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比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广开办发〔2015〕20号)文件要求和区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会有关要求,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平溪乡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主动作为,成立专项指导工作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要把要求层层传递到组到户,全面进行核查。二是强化责任。逐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核查,举一反三,杜绝虚假现象发生。对工作中不负责,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工作开展的具体办法及要求
(一)开展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数据比对工作
1、与公安部门比对。重点核实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户主身份证号码是否完全准确、户籍所在地是否真实,以及户主及家庭成员是否属于同一个户口薄(有无分户问题)。
2、与房管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以及在城镇自建住房等信息。
3、与财政、人设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等信息。
4、与交管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购买汽车等信息。
5、与工商部门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是否属于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等信息。
6、与残联比对。重点核实贫困户残疾证是否真实,是否有漏录系统的残疾人等信息。
7、与民政部门比对。重点核实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与民政部门的信息是否一致等信息。
8、与住建部门比对。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信息与住建部门《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两个系统中的危房信息是否一致。
(二)清退不合格贫困户
经比对,凡有一下情形的贫困户应立即清退:
1、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者在城镇自建住房的;
2、属财政供养人员;
3、购买汽车的;
4、经营公司的、在县城或乡镇营业的个体工商户;
5、残疾证号不真实的;
6、身份证重复的。
(三)新增贫困户
1、部分低保户家庭;
2、突发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给家庭造成重创和负担,缺乏劳动力且无收入来源的特殊家庭;
(四)要求
工作组成员必须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并把每个贫困户的住房等情况拍摄成影像图片,各村必须召开村民代表评审大会,最后将影像资料和大会签到册、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三、时间要求
各村要在11月8日之前全面完成清查和村民代表大会评审工作,11月9日之前上报乡文春和处,乡扶贫办公室11月10日之前上报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办公室。
附件1:平溪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共广元市朝天平溪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4日
附件1
平溪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回头看”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村 组 | 组 长 | 成 员 |
大竹村 | 林 佳 | 雷祥元 李爽 石银亭 胡玉萍 郑长荣 彭德全 |
李家村 | 李 枢 | 赵顺义 李永斌 杜乂凡 李国俊 刘德义 |
工农村 | 王富强 | 孙小明 马明贤 郑开龙 任政东 张典兰 |
毛坝村 | 文春和 | 孙波 杨芯蕊 刘林荣 刘映泽 何凯 |
金龙村 | 郭崇德 | 徐自全 郑永蓉 张自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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