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47 | 发布机构: 平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平府发〔2016〕号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抓好我乡今年核桃春防工作,根据区干果产业会议精神,确保防治任务按期完成,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抄送:区林业局。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1日 印
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为高效有序地抓好干果病虫害防治工作,乡成立干果病虫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为全面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以重点专业村为突破口,采取深入到村、到组召开好群众会、院子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农民春季果象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其措施
(一)防治时间
1、化学防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进行防治。间隔10~15天(果实硬核期)再防治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6月底7月初再防治一次,以巩固防治成效。
2、人工防治:6月中旬前,统一组织捡拾落果一次,7月上旬前再捡拾一次。处理方法为:就地或集中于阳光下砸烂暴晒即可,也可用“朝林1号”1500倍液或保果灵800倍液浸泡。
(二)防治方式及方法
核桃春防林药可由农户自行在农资店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溴氰菊酯类等药物,按照使用说明,结合有效经验进行防治;也可在充分征得林农意见的前提下,委托区核桃办代购省林科院研制的“保果灵”,或使用朝天核桃研究所代配制的“朝林1号”,凡有意愿委托购药的乡镇务必在3月25日前将林农用药计划登记造册报区核桃办,并在4月10日前将林药代购款交区核桃办。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春防药物收取成本费用,核桃“保果灵”代购价为14元/套(2瓶),“朝林1号”兑制成本为10元/瓶。未及时报用药计划的村视为自行购买,区核桃办不提供林药。各村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春季病虫防治,如农户分散防治、专业合作社或专业队统一防治,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面动员,统防统治。
三、强化其保障
1、技术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户认识开展核桃春防的必要性、重要性。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特别是要抓好核桃专业村、组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对核桃丰产技术的推广力度,通过理论讲解、现场示范、跟踪指导等方式,让广大农户切实掌握技术要领,做到科学防治、安全防治。各村要召开以村或组为单位的现场培训会,让农户掌握病虫防治的正确方法,确保防治效果。
2、强化安全
各村在开展核桃春防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施药规程进行科学规范施药,加强用药监管,确保人畜安全。一是施药时必须戴口罩、草帽,穿长袖衣服;二是施药时不能吸烟和饮食;三是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洗澡,在饮食方面不能吃酸性食物、饮酒;四是施药后十天内不能在施药范围内采集青饲料、放牧等。
3、严格考核
乡林业站将对各村核桃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效果良好的乡镇,将进行表扬,并在年终考核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春防效果差的,将在全乡进行通报,并扣减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四、奖惩措施
1、该次防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村、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
2、对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组,将给予物质奖励和通报表彰。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认真抓好我乡今年核桃春防工作,根据区干果产业会议精神,确保防治任务按期完成,现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抄送:区林业局。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1日 印
平溪乡2016年春季核桃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为高效有序地抓好干果病虫害防治工作,乡成立干果病虫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机构,为全面开展防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以重点专业村为突破口,采取深入到村、到组召开好群众会、院子会,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农民春季果象防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明确其措施
(一)防治时间
1、化学防治:在4月30日~5月10日期间进行防治。间隔10~15天(果实硬核期)再防治一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6月底7月初再防治一次,以巩固防治成效。
2、人工防治:6月中旬前,统一组织捡拾落果一次,7月上旬前再捡拾一次。处理方法为:就地或集中于阳光下砸烂暴晒即可,也可用“朝林1号”1500倍液或保果灵800倍液浸泡。
(二)防治方式及方法
核桃春防林药可由农户自行在农资店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溴氰菊酯类等药物,按照使用说明,结合有效经验进行防治;也可在充分征得林农意见的前提下,委托区核桃办代购省林科院研制的“保果灵”,或使用朝天核桃研究所代配制的“朝林1号”,凡有意愿委托购药的乡镇务必在3月25日前将林农用药计划登记造册报区核桃办,并在4月10日前将林药代购款交区核桃办。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春防药物收取成本费用,核桃“保果灵”代购价为14元/套(2瓶),“朝林1号”兑制成本为10元/瓶。未及时报用药计划的村视为自行购买,区核桃办不提供林药。各村可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春季病虫防治,如农户分散防治、专业合作社或专业队统一防治,切实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面动员,统防统治。
三、强化其保障
1、技术培训
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户认识开展核桃春防的必要性、重要性。要加大技术培训力度,特别是要抓好核桃专业村、组的培训工作,切实加大对核桃丰产技术的推广力度,通过理论讲解、现场示范、跟踪指导等方式,让广大农户切实掌握技术要领,做到科学防治、安全防治。各村要召开以村或组为单位的现场培训会,让农户掌握病虫防治的正确方法,确保防治效果。
2、强化安全
各村在开展核桃春防工作时要严格按照施药规程进行科学规范施药,加强用药监管,确保人畜安全。一是施药时必须戴口罩、草帽,穿长袖衣服;二是施药时不能吸烟和饮食;三是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洗澡,在饮食方面不能吃酸性食物、饮酒;四是施药后十天内不能在施药范围内采集青饲料、放牧等。
3、严格考核
乡林业站将对各村核桃春防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效果良好的乡镇,将进行表扬,并在年终考核时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春防效果差的,将在全乡进行通报,并扣减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得分。
四、奖惩措施
1、该次防治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履行职责的村、组,在年度考核中给予扣分。
2、对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组,将给予物质奖励和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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