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55 | 发布机构: 平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平委发〔2016〕21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关于成立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广朝组通〔2016〕22号)要求,加强对党代表资格审查,乡党委决定,成立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现将有关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和平 乡党委书记
成 员:林 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崇德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王富强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文春和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李 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爽 乡纪委副书记
孙 波 乡纪委委员、安监办主任
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负责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乡镇党委同意,向党代会预备会议报告,并经大会审查通过代表正式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推选;对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印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关于成立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广朝组通〔2016〕22号)要求,加强对党代表资格审查,乡党委决定,成立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现将有关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和平 乡党委书记
成 员:林 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崇德 乡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王富强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文春和 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
李 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 爽 乡纪委副书记
孙 波 乡纪委委员、安监办主任
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对选举单位的代表选举结果作出批复;负责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乡镇党委同意,向党代会预备会议报告,并经大会审查通过代表正式资格;如发现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应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推选;对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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