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61 | 发布机构: 平溪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平委发〔2016〕 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党支部:
《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已经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是乡党委临时议事机构,在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换届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第二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小组。
第三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的专项工作负责制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
第四条 一般性工作事项,由领导小组组长直接审定,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审定。
第五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意见和领导小组组长要求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确定。
第七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出席人员为: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八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发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组长,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相关的单位负责同志。
第九条 各党支部重要事项或重要方案需要报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应按程序报批。
第十条 本规则自朝天区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印发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各党支部:
《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已经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是乡党委临时议事机构,在乡党委领导下负责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组织实施,换届工作结束后即撤销。
第二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小组。
第三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的专项工作负责制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
第四条 一般性工作事项,由领导小组组长直接审定,也可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审定。
第五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的意见和领导小组组长要求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确定。
第七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由其委托副组长)主持。会议出席人员为: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八条 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会议纪要发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组长,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相关的单位负责同志。
第九条 各党支部重要事项或重要方案需要报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应按程序报批。
第十条 本规则自朝天区平溪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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