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67/2016-00060 | 发布机构: 李家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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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李府发〔2016〕125号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部门,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印
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提升文化开放水平,全面落实“川陕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战略目标,根据《四川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广元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朝天区建设文化强区、建成川陕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的战略目标,按照文化惠民的原则,以文化扶贫为抓手,建立覆盖区、乡、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文化产品要素市场,开发文旅融合产品,壮大特色文化产业,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升朝天区文化的区域影响力。到2020年,实现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特色化,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工作重点及举措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文化管理体制
完成时限:2017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文联、区作协、区社科联、区网管中心、区国资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广电网络朝天分公司。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科学高效运行。加强广播影视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管,探索建立健全电影放映监管体系。科学管理,探索推进文化产权、版权、人才、技术、信息等市场平台建设,巩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审批和管理,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和网上审批工作。
2.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事企业单位关系,赋予事企业更多的法人自主权。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档案馆等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有序推进组建理事会。
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制机制,加大对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宣传的扶持,构建大网络大舆情互联网工作格局。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新闻发布舆论风险评估、发布审批和内容审核机制,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对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立我区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互联网建设和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健全党委宣传部门牵头、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互联网管理协同配合机制,健全我区互联网管理联动机制,健全涉事乡镇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
4.坚持文艺创作正确导向和文艺评论评奖正确价值取向,完善精神文化产品科学评价体系和扶持激励机制。制定实施重大题材创作规划,抓好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打造一批富有时代特色和朝天题材的文艺精品。
(二)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教科局、区文明办。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文化扶贫专项规划,出台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在2020年前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紧扣《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四川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广元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立朝天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明确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提高文化体育服务供给能力,分批次分层次满足群众能看电视、能看电影、能读书、能听广播、能跳广场舞、能看文艺节目、能健身需要。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益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坚持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开展文化扶贫攻坚,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2.到2020 年,初步形成以区“三馆”(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全区范围内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
3.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4.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络,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一批“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和留守儿童之家。加强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之家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5.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扩大免费开放范围,适当补贴困难群众、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消费。鼓励各类社会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6.推荐广播影视覆盖工程。用有线、无线和直播卫星三种方式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实施电视台达标工程,提升朝天电视台的制播能力和传输能力。每月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三)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公安分局。
1.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文化企业。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引导、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对在全市有较强竞争力的非公有制文化骨干企业进行扶持。按照《文化强区》规划中“一心五园”的产业布局,加快我区产业园区的建设,抓住蜀道文化产业带发展机遇,强力推进明月峡栈道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养生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进曾家山--水磨沟生态养生产业基地建设,夯基础提内涵,引项目提品味,强力带动朝天养生文化产业发展。依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麻柳刺绣,实施麻柳刺绣综合开发项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扶持麻柳刺绣农民专合组织及其它小微企业,开发麻柳刺绣系列商品,推进民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加快推进红色文化产业建设,打造朝天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着力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和文化市场管理协调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完善“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深化和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文化市场执法,保障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教科局、区住建局和相关乡镇。系统梳理我区优秀文化资源,建立文保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实施好蜀道文化、红色文化、养生文化和民俗文化四张“文化名片”保护工程。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工程,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维修力度。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力争更多非遗项目进入国家非遗代表性名录。
(五)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完成时限:2020 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1.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充分挖掘我区丰富的文化底蕴,利用我区毗邻陕甘坐落川北的特殊地理优势,发挥多元辐射功能,坚持官方与民间互动,努力提升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文化辐射和渗透,达到双边文化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的,促进“川陕文化交流周”活动常态化开展。
2.整合内外资源,建立完善对外传播网络体系,推进传播朝天文化品牌与文化符号,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依托蜀道文化、民俗文化、养生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宣传推介朝天。重点扶持麻柳刺绣、朝天核桃、曾家山露地蔬菜的出口。支持有朝天特色的精神文化产品参与各级文化交流合作。
(六)落实文化政策保障
完成时限:2020 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文联。
1.强化文化改革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文化体制改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方案顺利实施。要围绕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落实改革责任,建立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实施评估,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2.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政府文化投入责任,加大对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活动阵地免费开放、文化下乡活动等投入力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文化体制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并在安排年度文化投入预算时,切实落实“政府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文化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和免费开放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服务经费标准要逐年提高。
3.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以培养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为重点,加快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按照中宣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对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文件精神,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加强对文艺人才的发掘和培训,实施好中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发挥文艺协会的作用。出台民间文艺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民间文艺队伍的业务指导、政策激励,引导民间文艺人才积极参与文艺创作。重视地方文化人才关怀,加大对地方文化作品的推介力度,为朝天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部门,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 印
广元市朝天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提升文化开放水平,全面落实“川陕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战略目标,根据《四川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广元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朝天区建设文化强区、建成川陕结合部区域文化中心的战略目标,按照文化惠民的原则,以文化扶贫为抓手,建立覆盖区、乡、村(社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文化产品要素市场,开发文旅融合产品,壮大特色文化产业,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升朝天区文化的区域影响力。到2020年,实现公共文化标准化、均等化、特色化,满足城乡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工作重点及举措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文化管理体制
完成时限:2017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文联、区作协、区社科联、区网管中心、区国资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广电网络朝天分公司。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科学高效运行。加强广播影视行业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监管,探索建立健全电影放映监管体系。科学管理,探索推进文化产权、版权、人才、技术、信息等市场平台建设,巩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娱乐场所等文化市场的审批和管理,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和网上审批工作。
2.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理顺党政部门与所属文化事企业单位关系,赋予事企业更多的法人自主权。对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档案馆等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有序推进组建理事会。
3.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体制机制,加大对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宣传的扶持,构建大网络大舆情互联网工作格局。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新闻发布舆论风险评估、发布审批和内容审核机制,实现新闻发布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对新闻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建立我区互联网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互联网建设和管理工作重大事项。健全党委宣传部门牵头、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互联网管理协同配合机制,健全我区互联网管理联动机制,健全涉事乡镇和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
4.坚持文艺创作正确导向和文艺评论评奖正确价值取向,完善精神文化产品科学评价体系和扶持激励机制。制定实施重大题材创作规划,抓好优秀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打造一批富有时代特色和朝天题材的文艺精品。
(二)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体育局、区教科局、区文明办。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文化扶贫专项规划,出台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在2020年前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紧扣《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四川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广元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确立朝天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明确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责任。提高文化体育服务供给能力,分批次分层次满足群众能看电视、能看电影、能读书、能听广播、能跳广场舞、能看文艺节目、能健身需要。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益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坚持向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开展文化扶贫攻坚,促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2.到2020 年,初步形成以区“三馆”(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全区范围内资源统一调配、人员统一培训、服务统一规范、绩效统一考评。
3.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4.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网络,在全区范围内建成一批“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和留守儿童之家。加强农民工文化驿站、留守学生(儿童)之家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5.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扩大免费开放范围,适当补贴困难群众、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消费。鼓励各类社会文化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广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6.推荐广播影视覆盖工程。用有线、无线和直播卫星三种方式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实施电视台达标工程,提升朝天电视台的制播能力和传输能力。每月每个行政村放映一场公益电影。
(三)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完成时限:2020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食药工商局、区公安分局。
1.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市场机制和政策引导,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文化企业。开发特色文化产品,引导、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对在全市有较强竞争力的非公有制文化骨干企业进行扶持。按照《文化强区》规划中“一心五园”的产业布局,加快我区产业园区的建设,抓住蜀道文化产业带发展机遇,强力推进明月峡栈道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养生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力推进曾家山--水磨沟生态养生产业基地建设,夯基础提内涵,引项目提品味,强力带动朝天养生文化产业发展。依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麻柳刺绣,实施麻柳刺绣综合开发项目,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扶持麻柳刺绣农民专合组织及其它小微企业,开发麻柳刺绣系列商品,推进民俗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加快推进红色文化产业建设,打造朝天红色文化旅游项目,着力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2.健全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完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和文化市场管理协调机制,规范文化市场管理;完善“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机制,深化和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规范文化市场执法,保障文化市场健康繁荣。
(四)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教科局、区住建局和相关乡镇。系统梳理我区优秀文化资源,建立文保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实施好蜀道文化、红色文化、养生文化和民俗文化四张“文化名片”保护工程。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工程,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维修力度。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力争更多非遗项目进入国家非遗代表性名录。
(五)加强对外文化交流
完成时限:2020 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区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1.以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契机,充分挖掘我区丰富的文化底蕴,利用我区毗邻陕甘坐落川北的特殊地理优势,发挥多元辐射功能,坚持官方与民间互动,努力提升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以文化辐射和渗透,达到双边文化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目的,促进“川陕文化交流周”活动常态化开展。
2.整合内外资源,建立完善对外传播网络体系,推进传播朝天文化品牌与文化符号,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依托蜀道文化、民俗文化、养生文化、红色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宣传推介朝天。重点扶持麻柳刺绣、朝天核桃、曾家山露地蔬菜的出口。支持有朝天特色的精神文化产品参与各级文化交流合作。
(六)落实文化政策保障
完成时限:2020 年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文联。
1.强化文化改革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文化体制改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方案顺利实施。要围绕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落实改革责任,建立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实施评估,把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2.健全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政府文化投入责任,加大对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活动阵地免费开放、文化下乡活动等投入力度。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文化体制资金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并在安排年度文化投入预算时,切实落实“政府文化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文化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公共文化建设项目和免费开放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服务经费标准要逐年提高。
3.完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以培养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为重点,加快文艺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按照中宣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对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文件精神,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加强对文艺人才的发掘和培训,实施好中青年文艺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发挥文艺协会的作用。出台民间文艺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民间文艺队伍的业务指导、政策激励,引导民间文艺人才积极参与文艺创作。重视地方文化人才关怀,加大对地方文化作品的推介力度,为朝天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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