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小组的
索 引 号 : 008463667/2016-00067 | 发布机构: 李家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李府发〔2016〕49号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小组的
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加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有效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及其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文件要求,决定成立李家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帮扶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园园副乡长
副组长:熊应伍派出所所长
刘军卫生院院长
郭从林民政所所长
成 员:吴小龙党政办主任
胡双梅卫生院重精管理员
刘润生永乐村委会主任
张永智卫星村委会主任
陈武奇青林村委会主任
杜顺章新建村委会主任
冉正华流水村委会主任
杜金仁民主村委会主任
罗荣昌张家坝村委会主任
魏德均老林村委会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重性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五)派出所要协助精防医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对半年内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3级以上的患者应及时督促监护人将患者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住院治疗;加强治安巡逻,对在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场所滋事、扰乱秩序的精神疾病患者要迅速处理,严防发生恶性事件;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公安机关应依法实施强制医疗。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帮扶小组的
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加强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有效控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及其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文件要求,决定成立李家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帮扶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公布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园园副乡长
副组长:熊应伍派出所所长
刘军卫生院院长
郭从林民政所所长
成 员:吴小龙党政办主任
胡双梅卫生院重精管理员
刘润生永乐村委会主任
张永智卫星村委会主任
陈武奇青林村委会主任
杜顺章新建村委会主任
冉正华流水村委会主任
杜金仁民主村委会主任
罗荣昌张家坝村委会主任
魏德均老林村委会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重性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卫生院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五)派出所要协助精防医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对半年内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3级以上的患者应及时督促监护人将患者送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住院治疗;加强治安巡逻,对在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公共场所滋事、扰乱秩序的精神疾病患者要迅速处理,严防发生恶性事件;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疾病患者,公安机关应依法实施强制医疗。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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