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08463667/2016-00070 | 发布机构: 李家乡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李府〔2016〕116号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乡属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我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实施资产使用绩效管理,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三、工作方法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和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6年3月至4月15日)。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15日至7月15日)。
1、严格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其现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开展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及财产盘点。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成立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重要举措。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我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克服困难,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认真摸清家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整改。
附件:1、朝天区李家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乡属各部门: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我乡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我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实施资产使用绩效管理,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三、工作方法
(一)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和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6年3月至4月15日)。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15日至7月15日)。
1、严格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其现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开展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及财产盘点。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成立行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重要举措。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我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克服困难,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认真摸清家底,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整改。
附件:1、朝天区李家乡国有资产清查领导小组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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