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误食有害动植物造成食物中毒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77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广朝食药工商[2016]45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预防误食有害动植物造成食物中毒的通知
各所(队)、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由于全国各地误食有毒蘑菇、有毒植物(花儿草、血皮菜、曼陀罗花)、动物(河豚、蟾蜍)等中毒死亡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我区又多为山区、丘陵地带,动植物资源丰富,也有食用野生动植物习惯,为有效预防我区发生类似事件,特别是大型集体中毒事件,各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误食有毒害动植物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辨别能力
各所要加强乡镇食安办、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及监管人员的培训。各相关股室及监管人员要具有我区常见有毒动植物辨别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监管能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各所及相关股室要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集中宣传的机会和通过报刊、网络等宣传途径,让更多的人了解误食有毒动植物的危害,引导大家不要乱食自摘山野花和野生动植物,同时掌握有毒动植物辨别能力、误食后的中毒变现和应急处理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杜绝误食有毒有害动植物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日常监管,预防中毒事件发生
各所及相关股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管职能,认真分析食物中毒特点,加强日常监管,全面部署预防控制措施。监管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要加强对有毒动植物的排查力度,要针对各自环节制定措施、把好关,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家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外来务工人员食堂的日常监管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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