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6-00034 |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16-10-10 |
发布时间: 2016-10-10 |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6]3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有关股室: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广交〔2016〕67号)工作部署,特制定了《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广交〔2016〕67号)工作部署,特制定了《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5月31日
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遵循问题与需求导向,强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确保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道路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撑作用有效发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减少、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全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为切实加强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有关部门、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组织机构,细化方案,明确责任,确保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管理
1.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驾驶员聘用管理,结合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应急救援处置等安全培训。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驾驶员教育培训档案。要将公安部门通报的和动态监控发现的多次违法违规的驾驶员作为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
2.严厉查处客货运输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道路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及时处理公安部门抄送的车辆和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区运管所要加强对客货集散地、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营运等违规行为,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违规驾驶员教育管理。
3.建立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客货运输驾驶员驾驶行为和诚信考核,对连续多次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调离驾驶员工作岗位。区运管所要及时比对区公安交警部门抄告的客货驾驶员信息,对已吊销、注销机动车驾驶证、降低准驾资格的,要及时吊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4.强化客运驾驶员行为管控。全面贯彻落实客运驾驶员“六严禁”(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站外揽客私拉乱跑、故意损毁屏蔽卫星定位监控)。
(二)提升车辆安全性能,推进道路运输车辆标准化
5.切实做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区运管所、局机关有关股室要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正确理解《规定》精神和内涵,保障《规定》有效实施。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运输车辆使用、维护修理、检测评定工作,对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适时更新,保障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6.深入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一要加大安全带使用宣传。要在电视和客运站、客车上滚动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提升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二要落实责任。道路客运企业要督促驾驶员引导乘客系好安全带。三要强化出站检查。客运站要加强出站车辆检查,一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未系好安全带,应当禁止客车出站。安全带损坏的客车,客运站要及时通知客运企业修复安全带。四要加强安全带安装使用监督检查。区运管所要加强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带安装使用相关规定。
(三)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监管
7.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道路客运企业要继续深入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格对照规范要求,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目标考核等方面,全面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并完善安全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区运管所要联合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定期对规范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道路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
8.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降低长途客运安全风险。实行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接驳运输试点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接驳运输实施方案,规范接驳运输行为、接驳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接驳点管理。非接驳运输试点的道路客运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制定中途停车休息方案,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防止疲劳驾驶。区运管所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企业规范化运行,切实保障长途客运安全。
9.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把好客运源头安全管理。一要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客运站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762号),对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得排班发车;对不满足“六不出站”要求的客车,要立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不得放行,但要安排好顶班客车,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区运管所。二要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客运站要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在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驾驶员要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接受乘客监督。
10.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监管,推进管理信息化水平。一要精细化管理。包车客运企业要组织驾驶员熟悉行驶路线的道路和天气状况及风险控制点等信息,发车前,要由安全管理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提示。对途经山区等事故高发线路的包车客运任务,要安排适当的车型和经验丰富的驾驶员。二要严格落实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制度,使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凡未按规定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不得开展包车业务。三要严厉打击非法包车客车。区运管门要会同公安交警、旅游部门加大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包车标志牌和超范围经营等非法包车客车。
11.强化农村客运联合监管,完善联合审批机制。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将积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同意,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并认真落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联合开展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审核工作,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依据。区运管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客运企业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进行排查,不满足《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要立即进行调整,消除安全隐患。
12.加快道路客运结构调整,从源头保障客运安全。道路客运企业要调研分析客运市场需求变化,科学调整线路和运力布局,对线路里程长、安全监管难度大的长途客运线路,要及时调整。区运管所要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线,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加快客运结构调整,鼓励发展中短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等业务,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
(四)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13.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源头监管。涉及危险货物托运、充装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并严格执行托运及充装查验、登记制度,严禁向个人或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托运或充装危险货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与合同不相符、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随车装备不完备、卫星定位终端不在线、随车证件不齐全、货物装载不合规的车辆发车。区运管所要依法督促企业或单位落实相关规定。
14.推进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强化运输过程监管。在做好危险货物运输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区运管所可以结合我区实际,借鉴试点省份工作经验,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电子运单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15.完善市场准入和异地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营运和监管盲区。区运管所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进行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充分满足当地危险货物运输市场需要,对符合法定准入条件的申请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要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对具有合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在异地正常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地运管部门应当接受备案申请,并纳入安全监管;对长期异地经营、又不到经营地运管部门备案、也不接受车籍地运管部门监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吊销其经营资质。
(五)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16.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区运管所要积极推进道路客运车辆入网四川省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道路重型货车及半挂牵引车入网全国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大力推进联网联控系统与运政、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旅游包车信息管理等系统结合,实现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互促进与融合,增强综合监管与服务能力。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企业实施动态监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岗位职责、监控工作内容和流程、违规行为的闭环处理、监控数据的统计分析、终端设备和平台的维护等要求,提高系统的应用水平,真正做到“车辆一动,全程监控;车辆不停,监控不断”。要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监督考核,严把车载终端质量关,建立运营服务商服务质量评价及监督制度,将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及技术服务不到位、维护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动态监控需要的运营服务商清退出市场。区运管所要主动会同区公安交警、区安全监管部门加快推进动态监控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依据法定职责实施联合监管。
17.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标准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将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量化工作要求,规范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工作流程,做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18.切实开展安全联合约谈。区运管所要会同区公安交警、区安全监管部门建立联合约谈机制,对道路运输企业存在驾驶员有严重违规驾驶行为、车辆动态监控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责任事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等情形之一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不到三级的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联合约谈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将企业作为联合检查的重点对象。
19.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做好风险辨识和管控。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建立风险源清单,并逐一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强化高风险环节管控,做好源头管理,做好事前预防,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
20.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企业退出机制。区运管所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退出机制。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整顿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准予恢复运营,但客运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客运班线,旅游企业3年内不得新增旅游车辆;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份)
区运管所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部署,及时搞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于4月30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至11月份)
区运管所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4月底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区运管所对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书面报区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区运管所、机关有关股室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把“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与其它专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区交通运输局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目标绩效考核范围进行考核。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区运管所、机关有关股室要按照活动方案,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交通运输局将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督办,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和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要广泛宣传活动中的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活动期间,每季度末的最后10天区运管所要向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罗兴贵8626785)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成功经验和做法。
附件: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16年6月15日印
附件:
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道路运输平安年”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向荣华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贺全贤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亚明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费秀华区公路养护段段长
杨发淮区公路路政管理所所长
何永雄区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罗兴贵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股负责人
宋爱萍区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负责人
熊明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付建区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运输管理股,由罗兴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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