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学习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9549/2016-00061 | 发布机构: 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6-10-18 |
发布时间: 2016-10-18 | 发文字号: 广朝煤管[2016]49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煤管〔2016〕49号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开展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学习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关于开展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学习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局内各股室:
根据四川省安全监管局 四川煤监局《关于开展2015版<煤矿安全规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302号)、市安监局《关于开展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现就我区宣传贯彻新《煤矿安全规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宣贯。按照省、市安监局对贯彻落实新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安排部署,我局决定在8-10月份安全办公会议、全区煤矿安全例会上,集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各煤矿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宣讲《煤矿安全规程》条文。各煤矿企业要通过班前会议、安全例会、专题培训会议、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职工开展宣讲,真正将《煤矿安全规程》内容传达到基层操作手层面。
二、严格对标管理。各煤矿企业在8月份要认真制定宣贯落实方案,开展“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要对照新《煤矿安全规程》条文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自纠自查情况上报区煤管局安全监察股。区煤管局相关业务股室要将煤矿学习宣贯情况纳入每次执法必查内容,加强煤矿对标管理的检查指导工作,对工作缓慢、对标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的要责令及时改正。
三、认真总结经验。局内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工作,及时跟踪督查各煤矿“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逗硬考核。各煤矿企业要在总结“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真正将《煤矿安全规程》宣贯到位,并于10月10前将宣贯情况、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区煤管局安全监察股。
广元市朝天区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6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