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稳居全市第一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6-00130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6-10-31 |
发布时间: 2016-10-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6年,我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责任制,着力建机制、强产业、补短板、抓监测,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前三季度,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6521元,同比增长11%,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0.7、1.1 和2.6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952.78元,同比增长10.91%;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263.82元,同比增长12.03%;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0.22元,同比增长29.90%;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294.16元,同比增长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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