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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105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6-11-07
发布时间: 2016-11-0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就业失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

  服务流程:

  1.指导申请人填写《广元市就业失业登记个人就业登记表》;

  2.审核申请材料(《就业认定证明》;《个人就业登记表》;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录入信息系统,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4.对未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进入办证程序。

  二、失业登记

  服务流程:

  1.指导登记人员填写《广元市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表》;

  2.审核提交材料(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2张、毕(肄)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征用土地(林地)或因灾土地(林地)灭失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安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司法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证明;持《登记证》人员须出示《登记证》原件;

  3.录入信息系统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登记情况栏目,建立台帐。

  4.对未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进入办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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