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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114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6-11-08
发布时间: 2016-11-0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人社发〔2016〕73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局内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朝天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7月22日

  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

  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8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人社发〔2016〕12号),结合《朝天区2014-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广朝委办〔2014〕69号)的实际,进一步优化和落实好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梳理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服务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创新改进公共服务方式,建立健全覆盖城乡方便可及的标准化、信息化和便捷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开透明原则。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开放共享原则。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三、主要目标

  2014年,朝天区围绕人社工作职能职责,坚持适应发展、体现便民的原则,全面清理行业工作职能,能下放或延伸全面下移到位。一是适度保留局机关职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还保留就业资金审核、退休审批、公开招考、职称评审、工伤认定、案件裁决等68项工作职能,不断提升机关服务效能。二是全面下移乡镇职能。将下移到乡镇涉及人社政策法规咨询、就业服务管理、在岗人员监管、企业劳动用工日常检查等64项工作职能,实行属地化服务管理。三是向有条件的村(社区)延伸职能。将涉及就业失业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和待遇发放等11项职能延伸到社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具体经办,实现人社服务区乡镇村社三级联动,让广大城乡居民在家门口受益。

  (一)进一步梳理服务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相关工作,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服务对象、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内容),细化到每个环节,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行为,精简办事程序。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严格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可通过系统内部以及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能通过社会保障卡获取基础信息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或填写有关表格;探索“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由办事部门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申请人知晓条件要求并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后,办事部门先予以受理,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加强事中事后核查与监管,制定严格明细的核查和监管规则。

  (三)进一步整合人社职能。以“五险”统一征缴为契机,探索建立社保基金征缴、稽核、支付、综合管理分离新机制,避免各保险经办局对各乡镇人社所以及参保单位的多头指导,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水平。同时,鉴于朝天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量偏少的实际,在政策允许条件下,整合对全区公务员、事业人员综合管理力量,实现更加高效便捷地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人社行业管理。聚焦主业、履行主责,基层人社工作人员务必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人社工作上,禁止“本末倒置”。要积极向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将人社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安排部署,为人社工作开展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其履行本职情况进行监督,凡不履行人社本职工作的,一经发现,将按在编不在岗进行处理,立即停发工资等待遇。要强化对乡镇人社所经费、财物、人员考核的综合管理。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

  附件: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实施方案局内分工清单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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