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办理程序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128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6-11-08 |
发布时间: 2016-11-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办理程序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办理参保时,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本人近期照片等资料。工作人员应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将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卡(工行、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续费一律足额存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无论哪种情况,社保经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得直接收取现金。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办理参保时,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本人近期照片等资料。工作人员应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员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将要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的银行卡(工行、农行、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续费一律足额存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委托银行代扣代缴。无论哪种情况,社保经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得直接收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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