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成功处置一起醋酸乙酯溢流突发环境事件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197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11-09 |
发布时间: 2016-11-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6年11月8日12时,一辆安徽牌照的灌装车(罐内为醋酸乙酯),行进至京昆高速朝天段境内,与前方正常行使的一辆货车追尾,导致罐体内少量醋酸乙酯溢流。我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并会同消防、公安、安监、川北高速等相关部门赶赴事发现场。
达到现场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车身罐体喷洒降水,降低醋酸乙酯浓度,协同朝天镇人民政府对溢流至路面的乙酸进行统一收集,并投放生石灰对醋酸乙酯进行中和处理;因溢流量较少,且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达到现场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车身罐体喷洒降水,降低醋酸乙酯浓度,协同朝天镇人民政府对溢流至路面的乙酸进行统一收集,并投放生石灰对醋酸乙酯进行中和处理;因溢流量较少,且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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