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完成“三公经费”和“津补贴”发放专项审计调查
索 引 号 : 008462461/2016-00047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8 |
发布时间: 2016-11-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认真督促区内各预算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个加强”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我区“三公经费”及津补贴发放的管理,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型政府建设,区审计局积极开展了全区“三公经费”和津补贴发放的专项审计调查。
该局于5月中旬成立了专项审计调查组,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区委常委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资金量特大的项目单位、资金量小且业务较为单纯的学校等15个预算单位,对其2014年和2015年两个年度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组在充分考虑被审计对象的职能职责、业务工作内容和最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对所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认真核实,对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的情进行了广泛座谈。全面摸清了所有被审计对象两个会计年度“三公经费”和津补贴发放的基本情况,收集了财政管理体制中降低“三公经费”预算标准的意见,即为区委政府提出加强财政保障力度、科学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工用经费、打破区级部门人均年预算6000元、乡镇人均年预算10000元公业务费的审计建议,必将为全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严格管控“三公经费”,认真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该局于5月中旬成立了专项审计调查组,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区委常委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资金量特大的项目单位、资金量小且业务较为单纯的学校等15个预算单位,对其2014年和2015年两个年度的“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和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组在充分考虑被审计对象的职能职责、业务工作内容和最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的基础上,对所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认真核实,对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的情进行了广泛座谈。全面摸清了所有被审计对象两个会计年度“三公经费”和津补贴发放的基本情况,收集了财政管理体制中降低“三公经费”预算标准的意见,即为区委政府提出加强财政保障力度、科学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工用经费、打破区级部门人均年预算6000元、乡镇人均年预算10000元公业务费的审计建议,必将为全区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严格管控“三公经费”,认真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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