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93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8 |
发布时间: 2016-11-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事项名称 |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受理机构 | 区食药和工商局(区政务中心窗口) |
办理地点 | 广元市朝天区大中坝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839—8622633 |
设定依据 |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
申请条件 | (一)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其中母、子公司应为企业法人。 |
办理材料 | (一)企业集团设立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所有权或者股份的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明。 5、《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企业集团章程(1份)(母公司加盖公章)。 7、企业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盖成员单位公章)。 (二)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1份(母公司加盖公章); 4、《企业集团登记证》。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集团名称,提交《企业集团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变更母公司名称,提交母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提交母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母公司加盖公章)。 ■变更母公司住所,提交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集团成员,提交(1)新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2)母公司与新加入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其他类型成员不需要提交)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3)新加入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成员单位公章)。 减少集团成员的无需提交以上(1)(2)(3)项内容。 ■变更集团母公司,提交变更后集团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母公司加盖公章) 变更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关系证明。选择提交: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三)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母公司加盖公章)。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集团登记证》。 |
办理时间 | 法定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 | 领取、下载格式文本→受理审查→核准→发照(领取核准通知书)。 |
资料下载 | 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见附件)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