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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至2017学年度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6-00082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成文日期: 2016-11-18
发布时间: 2016-11-18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2016至2017学年度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2016至2017学年度我市中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开学及放假时间

  2016年秋季,全市中小学8月31日开学,2017年1月15日放寒假。2017年春季,全市中小学2月13日开学,义务教育学校7月8日放暑假,高中学校7月15日放暑假。上述时间均指学生开学到校和放寒暑假离校的时间。

  二、工作要求

  (一)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特殊安排外,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充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县区教育(教科)局、教研部门和学校不得提前安排考试、提前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开学和放假时间,须报请市教育局批准。

  (二)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发的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提前结束新课,确保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各县区和学校要切实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期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法纪教育,确保学生度过平安而有意义的假期。

  (四)幼儿园参照上述开学放假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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