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131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8 |
发布时间: 2016-11-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补贴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申报资料:
(一)2014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创业实体或孵化项目:
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项目计划书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34)3份。
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项目计划书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3份。
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实体概述1份,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3份(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1份;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1份;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需提供创业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创业实体备案证明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二)2014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创业实体:
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项目概况1份,工商、税务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3份,农业项目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1份等。
一、补贴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申报资料:
(一)2014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创业实体或孵化项目:
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项目计划书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附件34)3份。
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项目计划书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3份。
创业实体: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实体概述1份,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3份(开办“网店”的,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1份;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证明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1份;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需提供创业所在地社区出具的创业实体备案证明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
(二)2014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创业实体:
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项目概况1份,工商、税务登记证原件(验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创业补贴申报表3份,农业项目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1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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