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人社告字(2016)7001号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133 |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8 |
发布时间: 2016-11-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广朝人社告字(2016)7001号
广元盛大旅游资源开发中心(投资人:唐子坤):
本局已受理易平申请其子易建阳工伤认定一案(广人社工受[2016]7018号,因无法将广人社工举[2016]7018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你处,现以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名义在2016年10月11日的广元时报登报予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同送达。你单位举证是否属于工伤,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如超过举证期限或者拒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联系电话:0839-8625821。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广朝人社告字(2016)7001号
广元盛大旅游资源开发中心(投资人:唐子坤):
本局已受理易平申请其子易建阳工伤认定一案(广人社工受[2016]7018号,因无法将广人社工举[2016]7018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送达你处,现以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名义在2016年10月11日的广元时报登报予以公告送达。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同送达。你单位举证是否属于工伤,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如超过举证期限或者拒不举证的,我局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联系电话:0839-8625821。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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