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109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8 |
发布时间: 2016-11-18 | 发文字号: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军师街237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董长奎(局长、党组书记,区食品安全办主任):负责局内全面工作;联系朝天所、汪家所。
陆晓艳(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人事监察股;联系沙河所。
卢珍国(副局长、党组成员,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食安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不良反应监测、风险应急、执法等工作;分管安全综合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执法大队;联系中子所。
罗光明(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联系曾家所。
杨先权(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市场秩序规范、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消协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监管股、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非公党建办及区消委会秘书组;联系羊木所。
李迎春(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党建、精准扶贫及办公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计划财务股;联系大滩所。
陆晓艳(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分管人事监察股;联系沙河所。
卢珍国(副局长、党组成员,区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食安办、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不良反应监测、风险应急、执法等工作;分管安全综合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执法大队;联系中子所。
罗光明(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分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联系曾家所。
杨先权(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市场秩序规范、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消协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场规范监管股、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非公党建办及区消委会秘书组;联系羊木所。
李迎春(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党建、精准扶贫及办公室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监察股、计划财务股;联系大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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