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110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8 |
发布时间: 2016-11-18 | 发文字号: 广朝食药工商函[2016]1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关于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复函
农工朝天支部,董显英、石英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在政协广元市朝天区五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42号提案),已于2016年6月27日批转到我局办理。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议,针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和实际,落实了分管领导及专人进行调研和提案办理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切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分,狠抓关键环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共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重大节日等各类专项检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5台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单位1324户,其中场镇食品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746户、餐饮服务单位300户、农村食品经营户262户、企业6户、大型超市11家、农村集贸市场15个、检查学校食堂(含幼儿托管机构)48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36家、旅游景区4个。经过严格检查,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2件,移送公安机关件1件,没收过期食品90公斤,现场发放责令整改通知67份,对发现的80余户食品经营户购销台账不规范和140余户索证索票不齐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指导。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改善了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和环境,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目前,针对秋季学校开学和中秋、国庆“双节”,我局认真部署并积极开展覆盖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秋季学校食堂,中秋、国庆“双节”,旅游景区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罚。
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按照“四有两责”要求及《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区积极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一是积极开展抽检检测工作。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全年食品抽样计划安排,扎实开展了大宗食品、食用农产品、“问题产品”抽检及食品快检。截止目前,共完成大宗食品抽检72批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2.86%,合格率94.6%,对3个批次的不合格卤制品进行了立案查处;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175个批次,完成目标任务的73%,合格率99.43%;完成食品快速检测75批次。二是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分析。根据风险环节、风险品种、风险领域、风险时段等,开展了食品生产环节、夏季食品、景区食品等安全风险交流研判会4次,认真分析、研究、评估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食品(肉类、蔬菜、豆制品、食用菌、禽蛋等)安全性监测和评价,从数据分析中挖掘安全风险信号。三是建立了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对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为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加大监管频次,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而未执行的,严格依法处罚。
三、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初步建立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完善了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正在探索“黑名单”制度。结合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的高低分别制定了一月一查、两月一查和一季一查的监管频次,改变了以往日常监管随意、重点不突出、检查不全面的问题,基本形成了对校园周边、旅游景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经营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
近年来,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围绕优化调整职能和机构改革,着力四个突出,不断完善“横到边、纵到底”的食药监管体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制定了《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广元市朝天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为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事故的危害,提高全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奠定了基础。同时,及时通过朝天区政府网站及时向人民群众发布日常监管、抽检监督、执法检查等动态信息,不定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公布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信息。
五、下一步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和规定,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人员培训、健康管理等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搞好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和监督频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快检箱作用,以现有的食品快检设备为基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发现可疑产品随时抽样,快检快筛,结果呈阳性的,及时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进行查处,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大力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2016年9月22日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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