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职务任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6-00023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9 |
发布时间: 2016-11-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聘任黄照东等四位同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黄照东基层卫生主任中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朝职改通〔2016〕7号)、《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龙金莲谢强莉基层卫生副主任护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朝职改通〔2016〕8号)、《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谢宏刚副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朝职改通〔2016〕9号)文件精神和《朝天区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黄照东等4位同志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具体聘任如下:
一、主任中医师(基层)黄照东
二、副主任护师龙金莲谢强莉
三、副主任医师谢宏刚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22日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6年4月22日印发
关于聘任黄照东等四位同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黄照东基层卫生主任中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朝职改通〔2016〕7号)、《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龙金莲谢强莉基层卫生副主任护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朝职改通〔2016〕8号)、《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谢宏刚副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广朝职改通〔2016〕9号)文件精神和《朝天区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条件》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黄照东等4位同志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具体聘任如下:
一、主任中医师(基层)黄照东
二、副主任护师龙金莲谢强莉
三、副主任医师谢宏刚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4月22日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6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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