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工资待遇信访回复 » 详情
工资待遇信访回复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6-00029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6-11-19
发布时间: 2016-11-1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村卫生站医生工资待遇问题信访件答复意见的回复

  区信访局:

  你局转来“70岁卫生站医生工资待遇问题,政策咨询的信访件”已收悉,经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详细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来信人情况

  经对来信人的姓名和电话多方验证核实,此来信人姓名和电话号码与实际反应问题的人员(村医)不符。

  二、村医待遇问题

  从2009年开始,国家对乡村医生实行财政定额补助,每年每人720元;2010年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从2011年开始且逐年大幅度提高财政定额补助标准。2012年,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紧急通知》(广朝卫发〔2012〕77号)文件,我们按照国家政策,积极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目前,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村医定额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一般诊疗费、基药补助等,按照每村服务人口1000人计算,每村2万元左右,通过纯净考核发放。区卫计局将向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逐步提高村医待遇。

  三、关于村医的养老问题

  目前国家对于村医的养老问题没有政策,区卫计局已多次向上级汇报,由于国家没有政策,区本级财政困难,未得到解决。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逐级向上级汇报,争取政策,解决村医的养老问题。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6年3月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