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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6-00038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6-11-19
发布时间: 2016-11-1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内各股室:

  现将《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台账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5月23日

  
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行风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51号)、《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卫发〔2015〕183号)、《广元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卫发〔2016〕111号),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全区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为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强化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把行风建设要求纳入总体规划,逐步形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卫生计生机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落实主要领导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体现“一岗双责”,确保行风建设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二)落实行风建设监督责任。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行风建设监督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行风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三)落实行风建设考核制度。各单位要把行风建设工作与深化医改、行业管理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国家、省、市、区卫生计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确定本单位年度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确保行风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紧密挂钩。

  二、认真贯彻落实“九不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学习“九不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职工教育覆盖率达100%。各单位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九不准”专项督查,坚决查处违反“九不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四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按照医务人员从业道德规范要求,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形成有利于行风转变的舆论氛围,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加强行风文化建设,推进行风文化进单位、进科室、进家庭,树立并宣传先进典型。三是继续开展针对行业全体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培训学习,开展“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治理,促进行业风气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提高。

  四、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大力推动对高风险权力实行网上动态实时监控。对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抽查,进一步完善防控长效机制。针对高风险等级的岗位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预防规则,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做好“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五、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巡查工作

  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区委七个加强,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巡视监督工作职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6年加大对各单位的巡查力度,根据信访情况重点巡查。不断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反馈和交流,协助被巡查单位积极整改。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进行移送处理。

  六、狠抓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监督。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社会捐赠资助规范有序。

  (二)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不合理处方院内通报和点评制度,对开具不合理处方医师实施教育、批评、谈话、告诫、处罚等措施;对不合理增长药品,实施限购、暂停采购等措施,推行阳光用药;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三)坚决遏制收受“红包”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医患双方签署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协议书制度,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严格执行禁止收受“红包”规定,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四)落实医用设备贵重药品耗材供应全程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各单位在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依规开展廉洁购销合同签署工作。认真执行商业贿赂信息逐级报送制度,及时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作出市场清退等相应处理。

  (五)强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建立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执行程序,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完善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加强对各收费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防止乱收费问题的发生。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对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乱收费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医院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卫生监督管理。推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引导其规范运营和发展;重点加强专项技术、防治诊疗、消毒隔离、医保农合等的监督检查。

  (七)强化计生制度的监督管理。加大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政策和“两非”工作宣传力度,查处非法骗取“三项制度”扶助金、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规范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出生统计报告、B超管理、孕情管理和随访服务、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及专人管理等工作。查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乱收费、强迫群众返乡孕检行为。以流动人口健康直通车为载体,加强流动人口健康屋、健康讲堂建设,推进流动人口集中地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推进“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证办事,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能。

  七、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对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评价体系,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勒令限期整改。继续推动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设备使用率,增加诊疗量。市卫生计生委将对服务能力提升全市排名后20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考核基层诊疗量等指标,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八、开展重点人员约谈工作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续开展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约谈工作。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诫勉提醒、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提高重点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突出重点要素,对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增强关键岗位干部职工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促进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改革,统筹抓好轮岗交流、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为行业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九、重点督办信访案件突出问题

  针对信访案件,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妥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6年,在各类信访案件事项中,梳理出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2-3起案件,开展专项督察督办,做到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建立长效机制。要严肃纪律,促进整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

  


  附件

  2016年全区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台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时间进度 责任科室、单位
一、认真落实卫生计生行风建设

  工作责任制
1.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体现“一岗双责”,把行风建设要求纳入总体规划,逐步形成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卫生计生机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落实行风建设监督责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有效的行风建设监督工作机制,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3.落实行风建设考核制度。确定年度行风建设工作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紧密挂钩。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九不准” 1.充分认识学习“九不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釆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职工教育覆盖率达100%。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各县(区)卫生计生局每年至少要开展一次“九不准”专项督查,坚决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九不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016年12月前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2016年12月前 信息宣教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三、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1.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行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宣传报道,形成有利于系统行风转变的舆论氛围,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2016年12月前 信息宣教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积极开展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加强行风文化建设,推进行风文化进单位、进科室、进家庭,树立并宣传先进典型。 2016年12月前 党建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时间进度 责任科室、单位
三、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3.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处分条例》培训学习,开展“庸懒散浮拖”等专项治理,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2016年12月前 党建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四、完善行风领域惩防体系建设 1.对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专项抽查,进一步完善防控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前 党建办,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针对高风险等级的岗位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及预防规则,强化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做好“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工作,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2016年12月前 政策法规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五、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2016年开展对区级医疗机构的巡查督查。同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巡查督查,根据信访情况抽查部分医疗机构。不断总结巡查工作经验,完善巡查制度,积极开展反馈和交流,协助巡查单位积极整改。对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进行移送处理。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六、狠抓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1.按照《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不定期组织开展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专项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社会捐赠资助规范有序。 2016年12月前 计划财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2.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机制、不合理处方院内通报和点评制度,对开具不合理处方医师实施教育、批评、谈话、告诫、处罚等措施;对不合理增长药品,实施限购、暂停采购等措施,推行阳光用药;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促进科学诊疗、合理用药。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3.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落实医患双方签署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协议书制度,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严格执行禁止收受“红包”规定。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2016年12月前 医政与医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4.严格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在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依规开展廉洁购销合同签署工作。认真执行商业贿赂信息逐级报送制度,及时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相关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作出市场清退等相应处理。 2016年12月前 计划财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时间进度 责任科室、单位
六、狠抓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5.强化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问题。 2016年12月前 计划财务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6.推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引导其规范运营和发展;重点加强专项技术、防治诊疗、消毒隔离等的监督检查。 2016年12月前 政策法规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7.加大计划生育“三项制度”政策和“两非”工作宣传力度,查处非法骗取“三项制度”扶助金、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规范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出生统计报告、B超管理、孕情管理和随访服务、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及专人管理等工作。 2016年12月前 计划生育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8.查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乱收费、强迫群众返乡孕检行为。以流动人口健康直通车为载体,加强流动人口健康屋、健康讲堂建设,推进流动人口集中地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釆集,推进“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证办事,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效能。 2016年12月前 计划生育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七、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工作 对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评价体系,全面加强全市乡镇卫生院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勒令限期整改。继续推动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设备使用率,增加诊疗量。市卫生计生委将对服务能力提升全市排名后20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考核基层诊疗量等指标,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2016年12月前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八、开展重点人员约谈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继续开展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约谈工作。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诫勉提醒、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提高重点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规定,突出重点要素,对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增强关键岗位干部职工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促进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改革,统筹抓好轮岗交流、人事管理、职称评聘、社会组织管理等工作,为行业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016年12月前 人事科教科、监察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九、重点督办信访案件突出问题 2016年,在各类信访案件事项中,梳理出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2-3起案件,开展专项督察督办,做到突出重点,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建立长效机制。 2016年12月前 监察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6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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