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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6-00043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16-11-19
发布时间: 2016-11-1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朝天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内各股室:现将《朝天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1月10日朝天区卫生计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及全国“两会”、“双节”期间消防安全。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朝天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广朝消安委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工明确,坚持层层动员。深入开展消防技能培训,组织消防知识宣传,消防安全氛围浓厚,医护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防控到位,现场监护措施落实有效,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医疗场所及办公场所的安全。二、组织机构区卫计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柳文祥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马文章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日常事务。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三、工作时间从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四、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隐患排查范围:门诊部、住院部等医疗机构人员聚集场所及医疗机构的所有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排查内容:查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建筑耐火等级、室内装修、外保温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彩钢瓦板建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是否24小时在位。(二)扎实做好演练工作。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要紧密结合冬春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采取有力举措,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和培训冬季火灾防范知识。一是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将消防知识要纳入普法宣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二是开展全员消防培训,重点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员培训,并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医护人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医院住院病人增加,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造成重大损失。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要按照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区卫计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普查和抽查、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办式,对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可能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有效开展。并在全国“两会”闭幕后1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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