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6-00047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6-11-19 |
发布时间: 2016-11-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
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内各股室: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江苏靖江“4.22”等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和区安委会要求,区卫生计生局决定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领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专项整治对象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三、专项整治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3日至6月30)。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治档案。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8月)。按照整治任务分工,区卫计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将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暗查暗访,必要时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安全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至9月)。对前期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复查,确保每一处隐患销号。
四、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加强汛期、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针对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特点,全面分析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强化安全预警、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等措施。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等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二)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是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点,开展液氧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氧气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
(三)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并于6月底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报局办公室备案,9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总结。
联系人:刘国敏
联系电话:8622165
QQ邮箱:512851523qq.com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3日
抄送:市卫计委,区安委会。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印发
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
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内各股室:
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江苏靖江“4.22”等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卫生计生委和区安委会要求,区卫生计生局决定在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危险化学品领域实现“零事故、零死亡”目标。
二、专项整治对象
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储存、使用、废弃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三、专项整治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3日至6月30)。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做好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治档案。
(二)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8月)。按照整治任务分工,区卫计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将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暗查暗访,必要时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参与安全检查,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至9月)。对前期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各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对整改情况及时组织复查,确保每一处隐患销号。
四、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加强汛期、高温雷雨季节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针对汛期及高温雷雨季节特点,全面分析安全风险隐患,针对性地强化安全预警、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等措施。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确保防雷电、防洪措施落实到位。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等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二)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是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三是突出重点,开展液氧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氧气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仓库。
(三)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消防安全自查工作。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加强活动的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和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步骤和要求,并于6月底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报局办公室备案,9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总结。
联系人:刘国敏
联系电话:8622165
QQ邮箱:512851523qq.com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13日
抄送:市卫计委,区安委会。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2016年6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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