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广新局 “三举措”确保贫困村文化室合格达标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6-00115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6-11-25 |
发布时间: 2016-11-2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贫困村有文化室是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贫困村文化室合格达标,区文广新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全力督导全区27个贫困村文化室建设达标。
整合力量, 加强组织实施。提前两月组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村检查指导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反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村文化室建设达标。
坚持标准,统一规范建设。根据全省《贫困村退出文化室考核实施方案》确定的“六有”标准 (即有文化室、有室外活动广场、有宣传栏、有成套文化器材、有成套广播器材和有图书)内容统一规范建设,确保占地面积、文化设施设备达标,并明确标识标牌统一位置,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上墙,借阅登记在册,室内摆放规范等。
认真督查,查漏补缺。严格按照“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开展自查工作,紧紧围绕文化室“六有”情况重点对27个村的文化室面积、图书册数、文化广播器材是否符合标准逐一检查,切实做到检查不漏一个村、“六有”内容不漏项、坚持标准不走样。对个别村不按标准要求整合建设的,必须现场督促整改到位。
整合力量, 加强组织实施。提前两月组建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村检查指导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反复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村文化室建设达标。
坚持标准,统一规范建设。根据全省《贫困村退出文化室考核实施方案》确定的“六有”标准 (即有文化室、有室外活动广场、有宣传栏、有成套文化器材、有成套广播器材和有图书)内容统一规范建设,确保占地面积、文化设施设备达标,并明确标识标牌统一位置,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上墙,借阅登记在册,室内摆放规范等。
认真督查,查漏补缺。严格按照“统一指标、统一标准、统一流程”开展自查工作,紧紧围绕文化室“六有”情况重点对27个村的文化室面积、图书册数、文化广播器材是否符合标准逐一检查,切实做到检查不漏一个村、“六有”内容不漏项、坚持标准不走样。对个别村不按标准要求整合建设的,必须现场督促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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