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6-00111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6-11-25 |
发布时间: 2016-11-25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局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保障供给有力有效。主要农产品量足价稳,粮油产量实现十连增。其中,实现粮食总产10.32万吨,同比增长1.2%;油料总产6444吨,同比增长7.3%。蔬菜种植面积28万亩,实现产量75万吨;出栏生猪223648头、土鸡1713245只,繁育土鸡苗2000万羽,肉品产量19245吨;动物防疫密度和产地检疫率均达100%;全年没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没有出现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改革创新有力有效。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登记耕地面积50.38万亩,地块数38.87万块,档案归档51352卷。在沙河镇白虎村、宣河乡清泉村、中子镇枣树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3个,认定家庭农场67个),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6家。
3、结构调整有力有效。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发展,特色主导、政策引领、适度规模、转型发展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平溪蔬菜园区上档升级。加强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建设,在曾家山建设精细蔬菜种植基地4000亩。强化农超对接,与广元城区多家超市和市场设立曾家山蔬菜专销摊位6个,其中,金田公司在广元城区开设“阿嵄农场”曾家山蔬菜专销店4家。供澳蔬菜基地全面建成并通过验收。建设“千斤粮万元钱、吨粮五千元”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50000亩;与省农科院合作,选育蔬菜新品种15个,推广运用新技术5项,在曾家山试验示范茄子嫁接栽培15亩和辣椒新品种20亩;灰鸡品种选育已完成两个世代,核心种群存栏3031只;加强畜禽良繁体系建设,生猪三元杂交面达91%,新增或换种外二杂母猪3120头,引种杜洛克种公猪36头。草食性牲畜稳步发展,出栏牛4000余头、羊5万只;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小区9个,培育养殖场(大户)75个,在大滩镇新生村回民居住点新建肉羊养殖小区1个;建立冷水鱼养殖基地12亩,带动全区特种水产养殖440亩;新增山葵种植2000余亩;建设小水果基地6个。
4、品牌建设有力有效。加快推进“曾家山”蔬菜中国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曾家山土鸡”地理标志认证已完成重新注册登记,曾家山蔬菜3个产品获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过省级“双认证”,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通过省级评审,我区成功续建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被省政府认定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被省质监局认定为四川省精品农业(蔬菜)标准化示范区。成功举办“曾家山杯”生态美食烹饪全国邀请赛食材展示与产销对接会,与2家企业成功签约产销对接协议。积极参加第三届四川农业博览会暨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朝天负责承办的广元高山露地蔬菜馆,得到市委马华书记的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组织“三品一标”蔬菜、畜产品参加中国第16届农产品博览会,大力宣传和介绍优质农产品,大幅提高我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5、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向上争取到位农业项目资金8127万元,同比增长14.61%;招商引资引进到位资金1.93亿元,同比增长68.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83亿元,同比持平;完成非税收入4.5万元,同比增长66.67%。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6.12万元,补贴机具875台套,受益农户867户。积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02.06万元。指导有偿流转耕地1.16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07口,建设高标准农田1.26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8万亩次,新建维修机耕道160公里;完成2014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获全市第二名;2011—2014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通过市级验收。
6、农业安全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启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规范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1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村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村12个。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品一条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全面运行,乡镇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对朝天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关停。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有效杜绝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动物防疫,实现免疫密度、圈舍消毒面均达100%,抗体检测水平合格率达80%以上。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渔业安全管理,农机年检率达76.3%,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均达85%,全年无重大以上农业安全事故发生。
7、干部队伍工作能力显著增强。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1名干部到文安乡红梅村任第一书记,抽派54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30户,并落实好精准扶贫项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加强机关管理,在局内开展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共有70人确定了岗位,轮岗面达52%。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度均达100%。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6596.5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596.5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226.30万元。本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531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经费、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等。
本单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2.4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医疗及社会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1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检查验收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58万元。
2015年末公务车保有量4辆,主要用于干部出差下乡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开支机关运行经费93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2015年车辆保有量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附表1: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2-1: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保障供给有力有效。主要农产品量足价稳,粮油产量实现十连增。其中,实现粮食总产10.32万吨,同比增长1.2%;油料总产6444吨,同比增长7.3%。蔬菜种植面积28万亩,实现产量75万吨;出栏生猪223648头、土鸡1713245只,繁育土鸡苗2000万羽,肉品产量19245吨;动物防疫密度和产地检疫率均达100%;全年没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没有出现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改革创新有力有效。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权登记耕地面积50.38万亩,地块数38.87万块,档案归档51352卷。在沙河镇白虎村、宣河乡清泉村、中子镇枣树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53个,认定家庭农场67个),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6家。
3、结构调整有力有效。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特色效益农业加快发展,特色主导、政策引领、适度规模、转型发展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平溪蔬菜园区上档升级。加强城市调节蔬菜基地建设,在曾家山建设精细蔬菜种植基地4000亩。强化农超对接,与广元城区多家超市和市场设立曾家山蔬菜专销摊位6个,其中,金田公司在广元城区开设“阿嵄农场”曾家山蔬菜专销店4家。供澳蔬菜基地全面建成并通过验收。建设“千斤粮万元钱、吨粮五千元”粮经复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50000亩;与省农科院合作,选育蔬菜新品种15个,推广运用新技术5项,在曾家山试验示范茄子嫁接栽培15亩和辣椒新品种20亩;灰鸡品种选育已完成两个世代,核心种群存栏3031只;加强畜禽良繁体系建设,生猪三元杂交面达91%,新增或换种外二杂母猪3120头,引种杜洛克种公猪36头。草食性牲畜稳步发展,出栏牛4000余头、羊5万只;新(改扩)建标准化养殖小区9个,培育养殖场(大户)75个,在大滩镇新生村回民居住点新建肉羊养殖小区1个;建立冷水鱼养殖基地12亩,带动全区特种水产养殖440亩;新增山葵种植2000余亩;建设小水果基地6个。
4、品牌建设有力有效。加快推进“曾家山”蔬菜中国驰名商标创建工作,“曾家山土鸡”地理标志认证已完成重新注册登记,曾家山蔬菜3个产品获国家绿色食品A级认证,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过省级“双认证”,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通过省级评审,我区成功续建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被省政府认定为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被省质监局认定为四川省精品农业(蔬菜)标准化示范区。成功举办“曾家山杯”生态美食烹饪全国邀请赛食材展示与产销对接会,与2家企业成功签约产销对接协议。积极参加第三届四川农业博览会暨成都国际都市现代农业博览会,朝天负责承办的广元高山露地蔬菜馆,得到市委马华书记的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组织“三品一标”蔬菜、畜产品参加中国第16届农产品博览会,大力宣传和介绍优质农产品,大幅提高我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5、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向上争取到位农业项目资金8127万元,同比增长14.61%;招商引资引进到位资金1.93亿元,同比增长68.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0.83亿元,同比持平;完成非税收入4.5万元,同比增长66.67%。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6.12万元,补贴机具875台套,受益农户867户。积极开展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试点,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902.06万元。指导有偿流转耕地1.16万亩,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807口,建设高标准农田1.26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8万亩次,新建维修机耕道160公里;完成2014年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在年度绩效考评中获全市第二名;2011—2014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建设通过市级验收。
6、农业安全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启动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创建工作,规范建设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1个,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村2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村12个。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品一条线,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全面运行,乡镇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启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对朝天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关停。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有效杜绝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动物防疫,实现免疫密度、圈舍消毒面均达100%,抗体检测水平合格率达80%以上。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和渔业安全管理,农机年检率达76.3%,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均达85%,全年无重大以上农业安全事故发生。
7、干部队伍工作能力显著增强。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落实1名干部到文安乡红梅村任第一书记,抽派54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30户,并落实好精准扶贫项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加强机关管理,在局内开展干部职工“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共有70人确定了岗位,轮岗面达52%。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依法行政,强化监督意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满意度均达100%。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6596.5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6596.5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226.30万元。本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531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经费、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等。
本单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2.4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医疗及社会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4.1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检查验收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24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58万元。
2015年末公务车保有量4辆,主要用于干部出差下乡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开支机关运行经费93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2015年车辆保有量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附表1: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2-1: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广元市区农业局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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