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洞乡建立“三大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索 引 号 : 008464002/2016-00044 | 发布机构: 鱼洞乡 | 成文日期: 2016-11-27 |
发布时间: 2016-11-27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鱼洞乡建立“三大机制”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监测预警机制。健全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大户)、存栏1000只以上家禽养殖场(户)日常监测,确保监督检查一月一次,并及时分析、预警。 二、分级管理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乡政府与6个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标责任书,6个村分别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管员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乡畜牧兽医站与养殖场(大户)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0余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三、快速处置机制。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目前,累计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抽检养殖环节生猪120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害化处理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22头、鸡20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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