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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木镇扎实推进“四好村”建设
索 引 号 : 008463544/2016-00023 发布机构: 羊木镇 成文日期: 2016-12-07
发布时间: 2016-12-07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四好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羊木镇“四好村”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创建标准、工作步骤及要求,确保创建工作稳步实施。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四好村”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的创建活动负总责。对照“四好村”创建标准和考评指标,层层传导压力,细化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长期有人抓、有人管,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四好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做到家喻户晓。积极动员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带头争创,带动身边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适时召开群众会、党员会等,总结交流创建活动中的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四好村”创建活动浓厚氛围。

  四是严肃监督考核。将“四好村”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建立创建活动季报制度,对开展较好的村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村强化督促限期整改。抓好经常性的督促指导、自查自评等活动,推动“四好村”创建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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