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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索 引 号 : 008462461/2016-00056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16-12-09
发布时间: 2016-12-0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2016年第 1号

  关于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朝天区审计局对区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全区共有预算单位 177个,年末人数为6206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人员5999人。

  2015年度区财政决算总收入完成188492万元,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980万元,增长108.25%;较上年实绩增加33922万元,增长21.95%;2015年度区财政决算总支出实现1884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980万元,增长108.25%,较上年实绩增加34031万元,增长22.03%;收支品迭后,2015年度区财政收支实现平衡。

  截至2015年末区财政累计超调市财政预算资金4437.34万元。

  审计表明:区财政局提供的会计资料较为真实地反映了年度内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状况,财务核算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2015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政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年度追加预算较多,占年初预算数多达107.70%;

  (二)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三)滞留代扣款项未结算3035.81万元;

  (四)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8348.0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朝天区审计局建议: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和流程,健全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公用支出预算和项目预算,推进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细性;遵循预算收支程序,强化预算刚性,加强预算拨款管理,控制超、欠拨资金较大现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区财政局向社会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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