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
索 引 号 : 008463595/2016-00011 | 发布机构: 柏杨乡 | 成文日期: 2016-12-11 |
发布时间: 2016-12-11 | 发文字号: 广朝柏府[2016]23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 见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促进全乡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区下达给我乡帮带户任务35户,重点帮扶户15户。每户要有帮扶标识,帮扶协议,帮扶记录,宣传资料,要知道帮扶单位和帮扶原因。
帮扶基地要有醒目的标识,并注明帮扶范围,主导项目,要制定有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具体优惠政策,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要反映出计生户和非计生户的明显区别,基地内的项目实施或优惠政策要覆盖基地内所有的计划生育户。基地内年人均纯收入生活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落实帮扶项目、资金。将“三结合”帮扶工作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把“三结合”工作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各帮扶部门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检查“三结合”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年底有工作总结。
(二)、突出政策帮扶。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要正确处理各种对农村普惠政策与对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的关系,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范围,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独生子女免费提供课本,寄宿独生子女应优先享受生活费补助。帮扶部门用于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项目、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计生“三结合”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坚持基地帮扶、项目帮扶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培养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鼓励、引导帮扶户加入各类协会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将帮扶工作与各种创建活动相结合,使帮扶户成为各种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示范户等,改变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育观念。
(四)、加大计生“三结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院坝会等形式,加强“三结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宣传致富典型,宣传帮扶成效,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营造少生快富氛围,增强“三结合”工作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少生快富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放计生“三结合”宣传资料,为当地农产品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加强对种、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帮扶户联系,突出政策帮扶,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三是充分发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优势,帮助科学规划,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三结合户致富增收。
四、目标考核。
继续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部门和个人的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签定帮扶协议,落实项目、资金、物资等,做到真帮实扶,加强信息反馈,作好帮扶记录,为领导小组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关于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 见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强化帮扶实效,促进全乡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区下达给我乡帮带户任务35户,重点帮扶户15户。每户要有帮扶标识,帮扶协议,帮扶记录,宣传资料,要知道帮扶单位和帮扶原因。
帮扶基地要有醒目的标识,并注明帮扶范围,主导项目,要制定有针对计划生育户的具体优惠政策,在优惠政策落实方面要反映出计生户和非计生户的明显区别,基地内的项目实施或优惠政策要覆盖基地内所有的计划生育户。基地内年人均纯收入生活环境有明显的改善。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落实帮扶项目、资金。将“三结合”帮扶工作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抓手,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把“三结合”工作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各帮扶部门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与本系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落实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定期研究检查“三结合”工作。做到年初有工作安排,年底有工作总结。
(二)、突出政策帮扶。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要正确处理各种对农村普惠政策与对计划生育家庭优惠政策的关系,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贫困家庭,优先纳入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范围,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独生子女免费提供课本,寄宿独生子女应优先享受生活费补助。帮扶部门用于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项目、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计生“三结合”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在坚持基地帮扶、项目帮扶的同时,加大培训力度,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培养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要鼓励、引导帮扶户加入各类协会组织,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将帮扶工作与各种创建活动相结合,使帮扶户成为各种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示范户等,改变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育观念。
(四)、加大计生“三结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院坝会等形式,加强“三结合”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各项优惠政策,宣传致富典型,宣传帮扶成效,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营造少生快富氛围,增强“三结合”工作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大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少生快富的良好社会氛围,发放计生“三结合”宣传资料,为当地农产品提供市场需求信息。加强对种、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帮扶户联系,突出政策帮扶,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就医、就业、就学等方面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三是充分发挥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优势,帮助科学规划,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三结合户致富增收。
四、目标考核。
继续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对部门和个人的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签定帮扶协议,落实项目、资金、物资等,做到真帮实扶,加强信息反馈,作好帮扶记录,为领导小组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奠定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