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五措施”联合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督查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139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12-16 |
发布时间: 2016-12-1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近日,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根据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相关要求,联合区卫计局、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采取“五措施”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和麻精药品管理专项督查。
定对象。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确定了4家中心卫生院和1家民营医院作为此次督查的重点对象。听汇报。认真听取了各医院负责人对药械专项整治自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检查。对各医院药房、库房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摆放和标识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科室药品和医疗器械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看资料。重点查看了药械采购单位的资质、票据收集保管情况及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记录资料。实通报。及时通报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医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
此次督查未发现有重大药械违法行为和麻精药品流弊行为。通过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了全区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了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和用药用械安全。
定对象。根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等情况,确定了4家中心卫生院和1家民营医院作为此次督查的重点对象。听汇报。认真听取了各医院负责人对药械专项整治自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检查。对各医院药房、库房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分类摆放和标识进行了检查,并对相关科室药品和医疗器械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看资料。重点查看了药械采购单位的资质、票据收集保管情况及采购、验收、储存、养护、使用等记录资料。实通报。及时通报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医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
此次督查未发现有重大药械违法行为和麻精药品流弊行为。通过督查,进一步督促各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提高了全区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维护了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和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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