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6-00076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6-12-26 |
发布时间: 2016-12-26 | 发文字号: 广朝水发[2016]52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乡镇水务站,机关各股室(站):
现将《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5年6月24日
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防汛期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工作的通知》(广水函〔2016〕1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站)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领导强化、工作细化、措施硬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分工
第一组 组 长:刘贤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邓国波 区堤防管理所所长
成 员:蒋兴富 杨 帆王丽丽
检查乡镇:中子镇、转斗乡、青林乡、马家乡、平溪乡。
第二组 组 长:李三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春蓉 区节水办主任
成 员:贾 伟 张 建 刘桂英
检查乡镇:大滩镇、柏杨乡、文安乡、宣河乡、小安乡。
第三组 组 长:马元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何 雷 区水质检测站站长
成 员:张 娟 邱 丹 张光俊
检查乡镇:曾家镇、两河口乡、李家乡、汪家乡、麻柳乡。
第四组 组 长:李克祥 局党组成员、区防汛办主任
副组长:李佳岷 区河道管理站站长
成 员:胡 敏 徐 慧 李素琼
检查乡镇:鱼洞乡、沙河镇、蒲家乡、临溪乡、朝天镇。
第五组 组 长:胡义鹏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何勇志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 员:刘 松 赵文秀 刘 青
检查乡镇:羊木镇、东溪河乡、花石乡、西北乡、陈家乡。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涉水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以及全区各乡镇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水利工程。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防护措施和爆炸物资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执行,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施工区域的警示标示、标牌是否安装到位。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检查水库、山坪塘和堤防,严防垮堤、垮坝事故。主要包括:堤坝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堤坝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进行事故救援演练;是否对堤、坝水工建筑及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是否明确组织专人进行安全观测和巡查;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是否畅通;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度汛工作方案、防汛值班制度、汛期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到位;水库、山坪塘、防洪堤是否落实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是否有记录等。
2.河道安全。以查处违法采砂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是否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是否有效治理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等;是否开展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等情况。是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培训。占用河道建筑物是否编制《行洪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许可。临河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牌是否安装到位。
3.水土保持。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完善。
4.供排水安全。重点检查各供水厂(站)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供水应急预案、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加药消毒是否有记录,供水站的证件是否办理齐全有效,水质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重点是对各饮用水源保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5.防汛安全。重点检查组织建设及落实情况、各类防汛预案的完善情况、防汛抢险物资的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在建工程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汛值(带)班是否到岗到位,山洪灾害易发点及地质灾害点是否派专人监管,防汛值班记录是否规范有序。
6.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食物中毒、爆炸事故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办公楼、管理房、基层水管单位、职工宿舍、餐厅)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防雷防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等。
四、检查时间
各检查组要认真对所检查范围内的安全认真检查、实地查看,对安全隐患点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检查完成后要于7月20日前汇总,报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现将《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5年6月24日
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防汛期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工作的通知》(广水函〔2016〕15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站)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从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领导强化、工作细化、措施硬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分工
第一组 组 长:刘贤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邓国波 区堤防管理所所长
成 员:蒋兴富 杨 帆王丽丽
检查乡镇:中子镇、转斗乡、青林乡、马家乡、平溪乡。
第二组 组 长:李三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春蓉 区节水办主任
成 员:贾 伟 张 建 刘桂英
检查乡镇:大滩镇、柏杨乡、文安乡、宣河乡、小安乡。
第三组 组 长:马元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何 雷 区水质检测站站长
成 员:张 娟 邱 丹 张光俊
检查乡镇:曾家镇、两河口乡、李家乡、汪家乡、麻柳乡。
第四组 组 长:李克祥 局党组成员、区防汛办主任
副组长:李佳岷 区河道管理站站长
成 员:胡 敏 徐 慧 李素琼
检查乡镇:鱼洞乡、沙河镇、蒲家乡、临溪乡、朝天镇。
第五组 组 长:胡义鹏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副组长:何勇志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 员:刘 松 赵文秀 刘 青
检查乡镇:羊木镇、东溪河乡、花石乡、西北乡、陈家乡。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
涉水企事业单位、水利工程设施、在建水利工程、以及全区各乡镇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水利工程。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度汛方案制定与执行情况,参建单位是否具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资质,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等。现场安全隐患、危险源排查情况,是否采取防坍塌、防高处坠落等防护措施和爆炸物资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执行,是否对“三违”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施工区域的警示标示、标牌是否安装到位。水利工程运行:重点检查水库、山坪塘和堤防,严防垮堤、垮坝事故。主要包括:堤坝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落实;堤坝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进行事故救援演练;是否对堤、坝水工建筑及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工程安全状况记录(台账、档案、数据库等)是否健全,是否明确组织专人进行安全观测和巡查;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是否畅通;特别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蓄水运行、巡视检查、度汛工作方案、防汛值班制度、汛期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到位;水库、山坪塘、防洪堤是否落实管理机构、看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是否有记录等。
2.河道安全。以查处违法采砂为重点,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是否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是否有效治理违法违规乱采滥挖等;是否开展采砂管理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河道防洪堤、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的安全等情况。是否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培训。占用河道建筑物是否编制《行洪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否许可。临河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牌是否安装到位。
3.水土保持。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是否完善。
4.供排水安全。重点检查各供水厂(站)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供水应急预案、突发性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完善,加药消毒是否有记录,供水站的证件是否办理齐全有效,水质是否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测。重点是对各饮用水源保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5.防汛安全。重点检查组织建设及落实情况、各类防汛预案的完善情况、防汛抢险物资的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在建工程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防汛值(带)班是否到岗到位,山洪灾害易发点及地质灾害点是否派专人监管,防汛值班记录是否规范有序。
6.人员密集场所。以防范火灾、食物中毒、爆炸事故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办公楼、管理房、基层水管单位、职工宿舍、餐厅)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车辆、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防雷防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等。
四、检查时间
各检查组要认真对所检查范围内的安全认真检查、实地查看,对安全隐患点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检查完成后要于7月20日前汇总,报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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