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 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6-00079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6-12-26 |
发布时间: 2016-12-26 | 发文字号: 广朝水发[2016]31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双峡湖水库水库管理局: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6 年4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 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及市水务局关于 2016 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水务工作实际,制定广元市 朝天区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以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核心,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统筹管好直属单位和指导好行业安全生产两大任务,全面落实水务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继续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努力促进我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严格“一岗双责”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健全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
2.切实落实水务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务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强化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督促乡镇、企事业单位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务安全监督职能机构,强化水务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水务安全生产专题宣传和第 15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组织全体水利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2.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保证安全培训考核效果,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安全素质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加全区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1.强化在建水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巡查。以双峡湖水库等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做好隧洞通风、散烟、临时支护和高边坡固壁等安全措施,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及报批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及汛期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强化民工岗位技术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制度。
2.切实加强水库大坝、小农水、中小河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加强水工金属结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测。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治水、供水操作规程,加强定期开展水质化验和检测督查,消除供水安全隐患。加强河道监督管理,制定巡查方案,定期开展河道巡查,确保河道安全畅通
3.组织开展汛期、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水务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水务安全监管和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火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化建设。 切实抓好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办公、居住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四)强化隐患排查,严格问题整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本级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下级所属的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进行抽查、检查。经常性开展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形成常态化高压监管态势。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根据部、省、市、区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逐步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相关执法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执法。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各级水部门安全监管和水务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力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重大水务工程、城镇供水单位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深化水务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违”,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安全基础,提高保障能力
1.大力推进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务工程项目法人、水务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建设成果纳入水务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严格评审管理工作。 配合市水务局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2.强化水务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切实抓好《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 号)的落实,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完善水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各级单位切实做好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3.加快水务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水利部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进展,积极完善全区水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填报等相关工作。 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4.加强水务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逐步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逗硬检查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1.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细化具体考核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对局各股室、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2.严格落实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典型事故进行通报。对履行职责做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监管不力,履责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6 年4月1日
广元市朝天区 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及市水务局关于 2016 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水务工作实际,制定广元市 朝天区2016 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以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核心,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严格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抓手,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信息化、标准化和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统筹管好直属单位和指导好行业安全生产两大任务,全面落实水务安全生产各项责任与措施,继续坚持和完善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努力促进我区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责任体系,严格“一岗双责”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健全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水务站、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
2.切实落实水务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水务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3.强化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坚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各专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督促乡镇、企事业单位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水务安全监督职能机构,强化水务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水务安全生产专题宣传和第 15 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组织全体水利干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员安全意识的全面提高。
2.进一步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加强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施工生产人员,特别是一线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保证安全培训考核效果,切实提高“三类人员”安全素质和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生产一线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增加全区监管人员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1.强化在建水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安全巡查。以双峡湖水库等中小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处坠落、坍塌、滑坡、岩爆、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做好隧洞通风、散烟、临时支护和高边坡固壁等安全措施,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以及雷管炸药和油库等危险品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做好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及报批工作,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及汛期地质灾害等安全管理,强化民工岗位技术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制度。
2.切实加强水库大坝、小农水、中小河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加强水工金属结构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检测。落实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治水、供水操作规程,加强定期开展水质化验和检测督查,消除供水安全隐患。加强河道监督管理,制定巡查方案,定期开展河道巡查,确保河道安全畅通
3.组织开展汛期、重要节日等重点时段水务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落实水务安全监管和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水务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安全保卫和值班巡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带)班制度,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火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制度化建设。 切实抓好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办公、居住及生产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确保交通安全。
(四)强化隐患排查,严格问题整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本级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监管,对下级所属的水利工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季度进行抽查、检查。经常性开展打击水务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形成常态化高压监管态势。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根据部、省、市、区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逐步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相关执法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执法。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各级水部门安全监管和水务生产经营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做到安全隐患治理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4.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全力抓好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重大水务工程、城镇供水单位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深化水务行业打非治违,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违”,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强安全基础,提高保障能力
1.大力推进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务工程项目法人、水务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建设成果纳入水务工程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管理,严格评审管理工作。 配合市水务局做好水利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2.强化水务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切实抓好《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水安监〔2014〕19 号)的落实,严格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责任,完善水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督促各级单位切实做好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与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3.加快水务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按照水利部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建设进展,积极完善全区水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填报等相关工作。 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4.加强水务安全生产诚信管理。 逐步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逗硬检查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1.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细化具体考核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对局各股室、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2.严格落实水务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督导,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问责,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典型事故进行通报。对履行职责做出成绩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监管不力,履责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同时,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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