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作物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95/2016-00020 | 发布机构: 柏杨乡 | 成文日期: 2016-12-27 |
发布时间: 2016-12-27 | 发文字号: 广朝柏府发[2016]2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柏府发〔2016〕28号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作物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的
通 知
各村民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作物禁止秸秆焚烧工作的
通 知
秸秆焚烧会造成自愿浪费,而且会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们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按照市、区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乡禁止秸秆焚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燃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和文件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完善乡、村、组秸秆(包括垃圾、落叶、杂草)禁止焚烧责任体系和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切实将禁烧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站所、村组,明确人员,分片包干,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确保我乡“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为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柏杨乡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站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乡农作物禁烧的组织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督查检查。我乡将组织督查组与驻村乡干部一道深入各村各组就禁止焚烧秸秆不间断、不定期、全覆盖、全天候开展检查,坚决防止各农户对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利用当前开展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讲、“两学一做”辅导会议,深入到各组、各农户将禁止秸秆焚烧和环境保护相关事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一片净土。
三、人员分工
各驻村干部、驻村领导负责各自联系的村,各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该村禁止秸秆焚烧隐患排查,如有发生及时上报并制止,各村民小组负责辖区内各农户的宣传、引导,并搞好排查。
四、工作要求
秸秆焚烧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各相关部门站所、各村委会务必高度重视,紧急行动起来,尽职履责,结合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切实深入一线,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乡“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全力确保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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