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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6-00144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6-12-29
发布时间: 2016-12-29 发文字号: 广朝动防指发[2016]3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关于开展2016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经指挥部研究,决定于7月1日至7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夏季高温高湿气候给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和炭疽、猪Ⅱ型链球菌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畜共患病的病原微生物滋生提供了条件,国内外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各乡镇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明确重点,强化措施

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免疫、监测、消毒、疫情排查、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快速果断处置突发疫病,及时消除疫情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一)强化免疫和消毒灭源。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结合春防免疫抗体检测结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对春防工作中漏免及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免;二是对免疫抗体不合格及整齐度差的畜禽,及时加强免疫,要特别做好牲畜口蹄疫的补免工作;三是加大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蓝耳病、口蹄疫等当前重点防控病种的疫情排查力度,强化对历史疫区及重点区域的免疫、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四是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大户)健全和落实卫生防疫、病死畜禽及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开展定期消毒灭源;五是做好洪涝灾区域的消毒灭源工作。

(二)强化防疫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管。区农业局和各乡镇要按照年初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及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定人、定点、包片负责,扎实做好监测及流调工作,切实加强防疫监管。要加大对活畜禽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监测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要将临床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相结合,加强监测结果分析和疫情追踪溯源,对监测出的阳性动物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进一步加强区内调运动物监管,严格执行免疫情况核查、调运前强化免疫、调入后隔离观察等制度。要强化检疫常规工作开展,对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实施无害化处理,严防流入市场。区农业局要充分发挥七盘关省际边境公路检查站防疫堵源作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依法严格对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车辆实施监督检查,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

(三)强化动物疫情应急。区农业局要加强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应急物资管理。各乡镇要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认真开展动物疫情应急预备队伍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强化应急值守,畅通疫情信息渠道,严格疫情报告程序,及时核查群众举报提供的疫情线索,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快速、果断处置突发动物疫情。

(四)认真开展布病净化。各乡镇要按照《朝天区牛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牛羊布病的持续监测和净化工作。要对普查出的阳性场户要持续开展全群采样监测,直至养殖群体监测结果全为阴性。要认真做好布病阳性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和阳性场户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要切实加强调运牛羊的监管工作。从2016年7月1日起,凡从区外调运的牛羊,除检疫证明外,须同时具备引入地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布病检测阴性报告;对未按规定要求调运导致布病发生或流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养殖业主承担,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有效防控人间布病,加强人间布病防控知识宣讲。区农业局与区卫计局要加强交流,信息互通,重点做好阳性场户饲养等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确保早发现、早治疗。

三、严肃纪律,严格督办

全区上下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动物疫病防控责任,切实抓好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区将夏防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和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年度单项和综合目标考核。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和指导力度,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实。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

2016年7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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