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积极开展文物安全大巡查工作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7-00004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7-01-23 |
发布时间: 2017-01-2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全面做好辖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朝天区文广新局组织人员从2017年1月12日起至20日止,全面开展文物安全大巡查。本次大巡查活动主要针对区内涉及有野外文物的18个乡镇、48处文保点进行防范野外文物被盗,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消除不安全隐患等工作,进一步夯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一是文管所与执法大队联合对全区田野文物分级别、分层次巡查,对全区的文物保护点进行文物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古建筑的消防,古墓葬、古遗址的防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文物所在地的干部群众密切沟通,落实看护措施,强化看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巡查看护,确保田野文物及古建筑单位的安全。
二是充分认识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针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巡查组所到之地,必对人员密集、易燃的寺、庙等场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向当地干部或管理人员提出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确保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等要求。
三是认真开展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巡查组一行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文保单位,坚决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对已经发现但长期未能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及时与乡镇协商解决办法,并讲清楚政策,说明白责任。
一是文管所与执法大队联合对全区田野文物分级别、分层次巡查,对全区的文物保护点进行文物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古建筑的消防,古墓葬、古遗址的防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文物所在地的干部群众密切沟通,落实看护措施,强化看护责任,进一步加强巡查看护,确保田野文物及古建筑单位的安全。
二是充分认识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针对消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巡查组所到之地,必对人员密集、易燃的寺、庙等场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向当地干部或管理人员提出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确保文保单位消防安全等要求。
三是认真开展文保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巡查组一行对存在火灾隐患的文保单位,坚决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对已经发现但长期未能落实整改的火灾隐患和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及时与乡镇协商解决办法,并讲清楚政策,说明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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