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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2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016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7-02-04
发布时间: 2017-02-0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成都原油管道新增伴行道路工程(梧桐村三组段)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兰州—成都原油管道新增伴行道路工程(梧桐村三组段) 广元市朝天区花石乡梧桐村三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管道兰成渝输油分公司 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道路修整工程,工程全段总长为3.4km,其中第1段在现有土路基础上整修,第2段在施工便道基础上整修。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期修建简易隔油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可以用于道路除尘洒水和施工回用水,做到不外排。②伴行路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员工饮食和住宿均在当地农民家或城镇,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均利用周边居民旱厕收集后,最终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③在工程建设期间,使用密闭的车辆进行施工材料等的运输;④风天不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堆场必须以毡布覆盖,不得有裸土,尽可能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⑤施工期间,高噪声设备、多台设备施工以及集中施工的场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应采取临时的消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选用新型的、低噪声的设备,同时为高噪声设备安装高效消声器等措施;⑥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使用,减少设备共同运行时间;

  营运期:①设计水泥混凝土边沟,完善边沟排水系统,加强排水系统的管理和养护,保证沟渠畅通。②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在事故易发地段设置警示牌,避免交通事故发生。③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在居民点之前的道路段设置交通标示,不乱鸣喇叭,降低行驶速度;④提高工程质量,并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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