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朝天区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7-00004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7-02-28 |
发布时间: 2017-02-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朝天区司法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天区潜溪路一段73号,邮编:628012,电话:0839—8622197)。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天区潜溪路一段73号,邮编:628012,电话:0839—8622197)。
一、概述
2016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和区政府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目标责任,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事宜及年度工作考核,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的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更新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强网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畅通公开渠道。运行好了朝天司法微博和朝天普法微博,及时上报和完善朝天区人民网公开信息,使社会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到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以及单位发展情况。整合全系统各类政务信息,与四川在线、广元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广元日报等党报党刊和朝天区电视台等媒体密切合作,同步公开部门动态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等公开部门政府信息57条,通过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广元新闻网等媒体公开部门政府信息1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2016年,区司法局坚持以朝天区人民政府网和本地各类新闻媒体为主,进一步加强了与四川在线、四川光明网、四川法制报、广元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和广元日报、朝天区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深度密切合作,多角度、全方位发布公开部门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负责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
下一步,我局将据《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栏目、内容梳理,从社会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及时、全面、有效提供有关政府信息。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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