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7-00027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7-03-07 |
发布时间: 2017-03-07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7]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
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情况的通报》(川安监函〔2016〕47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2016年我省被评为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全国优秀,内江、泸州两市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评估组的充分肯定。广元市为全省未抽检几个地市之一,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各相关企业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该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为做好2017年迎检抽检做好充分准备。二要部署检查。要严格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广安监〔2016〕6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要结合各单位实际,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法治理念、法制手段认真抓好检查督促,努力推动我区职业病防治工作上新台阶。三要查漏补缺。要对照《职业病防治法》和评估标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逐项查找问题,认真研究改进措施提升硬件和软件资料,切实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全力防范职业病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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