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7-00032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7-03-07 |
发布时间: 2017-03-07 |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7]2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办,局内各股室、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9日
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法治扶贫实施方案》(广安监〔2016〕208号)和《关于认真开展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的通知》(广安监〔2017〕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以“法律进乡村”为切入点,以提高扶贫村村民法治意识为目标,通过开展法治扶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监管监察职能作用,使广大村民法律知识普遍丰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行动目标
围绕市、区法治扶贫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立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常识普及,进一步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预警机制,常态化开展餐饮店、药店、乡村卫生站、学校食堂、水陆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开展小作坊、小旅馆等“九小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集中在2月开展,3月中旬前完成。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法律书籍进村入户活动。把“精准扶贫”活动与“法律进乡村”活动集合起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帮助扶贫村建立“农民法治文化书屋”,在村民小组建立法治宣传栏,把法律法规知识带进每家每户,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真正实现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二)集中开展法制宣讲和法律咨询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集中对返乡农民工开展农村常用法律知识讲座,涉农法律服务案例解析等活动,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让村民在家门口享受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三)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宣传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开展交通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务实重行。各乡镇安监办及局内各股室(队、中心)要充分认识扶贫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立即行动,真抓实干,撸起袖子加油干,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形成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创新方法,树立典型。各乡镇安监办及局内各股室(队、中心)要集思广益,积极创新方法,努力拓展农村法制宣传的新途径,注重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要善于发现和挖掘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推广活动经验与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乡镇安监办及局内各股室(队、中心)要把法治扶贫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把工作做细,把任务压实,确保法治扶贫“春季攻势”行动取得实效。
各乡镇安监办请于3月1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电子文档报区安监局法规宣教股(邮箱:2716519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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