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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安监局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7-00033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7-03-07
发布时间: 2017-03-07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7]3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区安监局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办,局内各股室、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区安监局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同时,2016年1月20日《区安监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朝安监发〔2016〕3号)废止。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区安监局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全面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6〕79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和降低环境信访、重复信访为重点,逐步构建覆盖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领域,实现责任到人、管理规范的环境执法服务网络,切实提高环境监管和环保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降低环境信访、重复信访总量,优化投资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相关股室环境监管职能,各项环保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区安监局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郭友模 局 长

  副组长: 袁 浩 副局长

  赵永辉 纪检组长

  马忠华 副局长、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唐国平 总工程师

  成 员:苟潇明 办公室负责人

  胡玉林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股股长

  黄 健 危险化学品管理股负责人

  吴 涛 矿山管理股股长

  李元禄 综合监管股负责人

  赵丽霞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四、网格划分及职责分工

  (一)网格划分

  网格化监管工作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设置本级、内设股室、专业监管企业三级网络。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   

  1.一级网格。广元市朝天区安监局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分布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安监局,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股室按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区安监局局长为一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具体责任人。

  2.二级网格。相关股室

  以相关股室负责管理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相应业务股室。按照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各股室负责人为二级网格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3.三级网格。重点监控企业

  各业务股室要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按类别分成几个网格小组,每个小组由业务股室负责人指定一名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二)职责分工

  按照巩固一级网络、优化二级网格、完善三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络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网格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1.区安监局:对全区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的环境质量负总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考核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保障网格监管正常运行。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必要时可适时组织召开,研究、分析全区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重点环境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细则,负责对下级网格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同时配合区环保局做好有关法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竣工验收工作。

  2.局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矿山管理股:负责全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治因开采生产矿石及产生的弃渣弃土堵塞河道,以及乱堆乱放影响环境行为。

  4、危险化学品管理股: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废油、废水、废气、垃圾和噪声污染。

  5、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环境污染防治中的主体作用,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组织网格小组内企业互相监督,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交流经验,收集意见,共同解决本小组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中; 及时向上级机构反馈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负责本网格小组企业的日常管理以及协调相邻网格小组等事务。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好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要经常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杜绝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落实监管机制。各级网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来谋划、组织和实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创新安全监管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要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给予从严从重处理,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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