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索 引 号 : 008462285/2017-00005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7-03-09 |
发布时间: 2017-03-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卫计、民政、教科、扶贫移民、残联为成员单位的朝天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是完善机制。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三留守”人员关爱、灾害应急救助等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资源统筹、部门协作,及时研究解决跨部门问题,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
三是整合政策。积极整合扶贫移民、民政、卫计、住建、教科、残联等部门有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受灾群众、困难优抚安置对象、“三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
四是保障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来源,协调财政部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坚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安排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
二是完善机制。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三留守”人员关爱、灾害应急救助等协调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资源统筹、部门协作,及时研究解决跨部门问题,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衔接和工作衔接。
三是整合政策。积极整合扶贫移民、民政、卫计、住建、教科、残联等部门有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受灾群众、困难优抚安置对象、“三留守”人员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
四是保障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来源,协调财政部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坚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资金安排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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