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041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03-24 |
发布时间: 2017-03-2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万吨骨料技改扩能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3日-2017年3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吨骨料技改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海螺水泥厂区内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05㎡(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引进国内先进的骨料生产技术,购置破碎机、皮带运输机、反铲装载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一条,配套配电室40㎡及附属工程(管网、绿化等)。本项目不新建办公生活场所,员工办公、食宿依托前期建设工程。
环评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广环审[2015]20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2.09%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朝天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的排放及治理
(1)项目粗碎区、细碎区主要产尘点各设置FMD气箱气振袋式除尘器一套,收集的废气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运输过程在皮带接料处采用喷水雾除尘,共设置有17处喷头,成品堆放区采用篷布覆盖建设粉尘排放。
2、废水的排放及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环保措施处理: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污水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等。
3、噪声的产生及治理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企业员工的生活垃圾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产生量统一收集送厂区回转窑焚烧,不外排;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成品粉料(0~10mm)。
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本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较齐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环保工作由生产处负责,有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6、厂区绿化情况检查
厂区内设置有绿化带,厂区预留空地种植有树木、灌木和花草。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处理,厂区边界设置有雨水沟,实现了雨污分流。
7、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建筑物分布情况调查
本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8、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检查
朝天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经核实,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和污染事故。
9、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中粉尘的实际排放量小于环评确定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保要求。
10、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达到涉及能力75%以上,满足验收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检查结果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环保措施处理: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污水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本次验收生活污水不作监测。
2、废气检查情况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评价,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评价,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体废物检查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送厂区回转窑焚烧。
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杨晓琴18780997588
2.建设单位:张筱芳 159839484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吨骨料技改扩能项目
建设单位: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广元海螺水泥厂区内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05㎡(15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引进国内先进的骨料生产技术,购置破碎机、皮带运输机、反铲装载机等设备建设年产100万吨骨料生产线一条,配套配电室40㎡及附属工程(管网、绿化等)。本项目不新建办公生活场所,员工办公、食宿依托前期建设工程。
环评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环境评价中心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广元市环境保护局(广环审[2015]20号)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占总投资的2.09%
验收监测单位:广元市朝天区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的排放及治理
(1)项目粗碎区、细碎区主要产尘点各设置FMD气箱气振袋式除尘器一套,收集的废气经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物料运输过程在皮带接料处采用喷水雾除尘,共设置有17处喷头,成品堆放区采用篷布覆盖建设粉尘排放。
2、废水的排放及治理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环保措施处理: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污水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等。
3、噪声的产生及治理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处理。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企业员工的生活垃圾及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产生量统一收集送厂区回转窑焚烧,不外排;除尘灰统一收集作为成品粉料(0~10mm)。
5、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
本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较齐全,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由总经理负责,具体的环保工作由生产处负责,有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6、厂区绿化情况检查
厂区内设置有绿化带,厂区预留空地种植有树木、灌木和花草。厂区道路地面均硬化处理,厂区边界设置有雨水沟,实现了雨污分流。
7、卫生防护距离内敏感建筑物分布情况调查
本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8、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检查
朝天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经核实,该项目建设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噪声扰民和污染事故。
9、总量控制
项目废气中粉尘的实际排放量小于环评确定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保要求。
10、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主体设施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达到涉及能力75%以上,满足验收要求。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检查结果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环保措施处理: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二级生化污水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等。本次验收生活污水不作监测。
2、废气检查情况
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评价,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指标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3、噪声监测结果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评价,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昼间等效声级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均达标。
4、固体废物检查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生活垃圾等统一收集送厂区回转窑焚烧。
项目执行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杨晓琴18780997588
2.建设单位:张筱芳 1598394843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