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境保护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7-00043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7-03-30 |
发布时间: 2017-03-3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全力做好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城区扬尘污染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嘉陵江、白龙江“两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切实做好总量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巡查频次和环境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深入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促使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畅通环境信访渠道,确保环境信访处理率、办结率达100%。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对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杜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大失误;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验收,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廉政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个加强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始终保持廉洁本色,勤勉尽责干事。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巡查频次和环境监测,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破坏事件发生;深入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促使我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效实施;畅通环境信访渠道,确保环境信访处理率、办结率达100%。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不批”,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对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杜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大失误;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验收,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均达100%。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思想上更加重视廉政工作,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个加强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廉洁从政从业规定,始终保持廉洁本色,勤勉尽责干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