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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7-00021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17-03-30
发布时间: 2017-03-30 发文字号: 广朝水发[2017]26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关于成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局属各股室,各乡镇水务站:

  为深入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7〕3号)、《广元市水务局关于成立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广水函〔2017〕19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清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克祥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防汛办主任

  李三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元兵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义鹏 局党组成员、总工

  成 员:李佳岷 区河道管理站站长、局河道与堤防建设股负责人

  蒋兴富 区城乡供水总站站长、局供排水股股长

  李春蓉 区节水办主任、局水资源股股长

  徐 慧 局水保股负责人

  何 雷 区水质监测站站长、局执法队负责人

  刘 松 局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邱 丹 局规计股负责人

  何勇志 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局水利股负责人

  邓国波 区堤防管理所所长、局财务股负责人、局脱贫办主任

  胡 敏 局防汛抗旱股负责人、局安办主任

  任 民 局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股,由李佳岷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7年2月20日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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