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7-00022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7-03-31 |
发布时间: 2017-03-3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16年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成立由局长杨清明为组长,副局长李三军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和组织协调。年初制定下发了政务信息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并将该项考核纳入到各股室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具体责任人和信息报送员。
(二)制度健全。编制和完善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核”制度,拟稿人拟稿、股室负责人核稿、领导签发,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落实责任。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将工作动态、取水许可、民生水务项目建设等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加强与电视台、广元日报、广元新闻网等媒体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务工作动态,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水务政务信息。我们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环节主要就是公开内容的网上填报,凡属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首先由领导签字审核之后,再由专职人员及时按照《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公开信息13条,市级主流媒体15条,市水务局网站公开信息65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7条。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在按《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上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引起各股室高度重视。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在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对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7年1月20日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成立由局长杨清明为组长,副局长李三军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和组织协调。年初制定下发了政务信息公开年度目标任务,并将该项考核纳入到各股室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具体责任人和信息报送员。
(二)制度健全。编制和完善了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的“三级审核”制度,拟稿人拟稿、股室负责人核稿、领导签发,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落实责任。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将工作动态、取水许可、民生水务项目建设等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准确地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加强与电视台、广元日报、广元新闻网等媒体合作,及时宣传报道水务工作动态,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水务政务信息。我们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环节主要就是公开内容的网上填报,凡属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首先由领导签字审核之后,再由专职人员及时按照《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网上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公开信息13条,市级主流媒体15条,市水务局网站公开信息65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7条。没有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公开事件发生,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在按《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上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一是加强考核和督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考核兑现,引起各股室高度重视。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条例》的规定,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在完善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三是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对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督促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活、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2017年1月20日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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